粤考院〔2008〕368号
转发南航关于200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
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配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民航2009年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现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下称南航招飞中心)《关于200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南航股份招〔2008〕7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招飞工作。
1、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有关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要认真加强对招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飞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航空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学生自愿报考北航飞行学院。凡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高考体检,上线考生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普通高考提前批择优录取。
3、请各市及时汇总“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并报送南航招飞中心。
4、南航招飞中心确认体检名单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生所在中学要积极配合南航招飞中心做好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
5、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思想、身体、学习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确保体检合格学生报考北航飞行学院,保证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市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南航2009年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200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招生 通知
关于200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民航发展需要,200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以下简称北航飞行学院)计划在广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30名(其中理科生27名、文科生3名),学制本科4年,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定向委培学生,学生毕业后分配到南航从事飞行员工作。
一、招生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文科和理工科)男性学生,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年龄限制:十六至二十周岁 (按招生当年的公历八月三十一日计算), 即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身高在168厘米—186厘米;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环形C字表),无色盲或色弱;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HBsAg阳性等。
(四)政治、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规定。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六)报考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航空公司和空军的飞行学员招飞。
二、招生办法
凡报考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应参加招飞面试,面试合格后须参加体检,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再进行背景调查。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负责组织。
(一)报名方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以校为单位,填写《报考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可在南航招飞网http://job.csair.com下载打印),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学校于12月17日前按时将报考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
2、各市招生办收齐该市名册后,在12月20日前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将名单发送到南航招飞中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南航招飞中心与各地招生办进一步商定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南航招飞网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表格的要求填写,此表复印有效),无表不得参检。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招飞体检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体检。
(三)体检
招飞体检包括上站体检、高考后复检和入校后的复检。面试合格的学生,由南航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南航招飞中心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三、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与其他高考学生一起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
(二)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录取,考生必须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报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四、录取
(一)录取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政策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从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录取后双方将签订相关培训协议。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检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转入北航民航机务维修专业(本科)继续完成大学学业。
五、费用及学历
目前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学费及相关训练费用绝大部分由南航支付,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需按学校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毕业后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六、就业
大学毕业并取得相关飞行证照的学生,将与南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入职到南航所属各飞行单位,参加国际、国内和地区航线飞行,待遇按南航在职飞行员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020-86124036 86134159 86123498
传真: 020-86124035
邮箱: zhaofei@csair.com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