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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3-11-25 06:58:00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转发关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配合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做好2014年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深航委培)工作,现将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招飞办公室(下称深航招飞办)关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深航招飞函〔20131号)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招飞工作。

1.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有关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要认真加强对招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飞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航空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学生自愿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凡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高考体检,上线考生在普通高考提前批择优录取。

3.请各市及时汇总“2014年报考深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并报送深航招飞办

4.深航招飞办确认体检名单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生所在中学要积极配合深航招飞办做好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

5.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思想、身体和学习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确保体检合格学生顺利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保证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市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在我省招收飞行学员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5 

 

文档附件:
关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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