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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9-03-04 08:53:4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5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6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9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公办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学校名单以《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为准),以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简称“老三区”,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3.2019年我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将5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下同)。具有我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附件2)、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老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进行指标计划分配。跨区生只可报考学籍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二)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附件2),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2.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简称“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下同),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学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不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其他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以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我市应届毕业生于311日至13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和外地返穗生于313日至15日凭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

(三)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于313日至15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居留证,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及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监护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

(四)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于313日至15日凭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材料原件,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

四、报名流程

(一) 审核报名资格。

各报名点须根据考生类别收集核验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位为流水号。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拍摄电子相片。

我市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安排经区招考办(基教科)指定的照相馆统一拍摄电子相片,往届生、外地返穗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凭考生号到指定的照相馆拍摄电子相片(见附件5)。

所有考生均须拍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3118:0031517:00期间,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在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阅读相关文件和须知,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

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生需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学籍、电子相片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的应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更正。

2.填写考生基本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及家庭成员等基本资料。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特殊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如医务审核不通过的,须及时向区招考办(基教科)提出重报书面申请,并上网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4.申报各项资格。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中招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则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扶贫生(含福彩助学对象,下同)、非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跨区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附件3)、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等各类资格申报。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对各项资格申报信息进行修改。未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有关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考生的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简称“指标生报考资格”,下同)不需考生申报,系统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

(四)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201931517:0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信息和修改手机号,其他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提交证件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各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相应资格要求向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并在系统上传材料图片以供审核。逾期未提交的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其中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考生,如同时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须在33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加盖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回报名点。

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和特长测试。

(六)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的标准,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基教科)。

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指标生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于331日前根据本校学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通过中考服务平台à“申报审核”à“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完成审核。其中户籍迁入和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31日截止,逾期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核要求按照《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931号)执行。

(二)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附件2、附件3)。除部分可通过网络或相关单位提供数据审核的类别外,其他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各报名点和区招考办(基教科)须在331日前完成已提交审核材料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负责初审,并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材料,各区招考办汇总本区资料后于412日前上交市招考办,再由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

(三)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具体审核要求按照《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96号)执行。

(四)扶贫生。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各类证件的,由各区民政局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由市总工会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本省外市扶贫证件的考生资格,由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五)跨区生。由市招考办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六)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各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点要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申报指引和医务审核工作。

(七)体育、艺术特长生。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负责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工作,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各区招考办(基教科)要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特长生的资格进行审批确认。

各类资格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还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的个人信箱查询。经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名单还须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基教科)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须设立中考报名点,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阻止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初中毕业学校须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登记,并录入不报名原因。

(二)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指导考生在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督促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确认。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开放校内机房,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网报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和家长授权许可,不能代替考生报名。

(三)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提醒工作,包括各类资格条件、升学报考范围、随迁子女政策、指标到校政策等。要指引考生及时通过广州招考网和“广州招考”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关注中考政策。

(四)各报名点要通过中考服务平台采集考生身份证件(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以采集的身份证件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无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可先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回执”或其他有效证件报名,并尽快办理身份证或信息变更,及时补交身份证件进行采集。如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于517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逾期不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

(五)考生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和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基本信息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须在报名开始前一周,依照有关程序再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

(六)综合表现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于517日前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录入。

(七)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格审核工作,须核对审核材料原件是否与考生上传材料一致。凡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应资格,或审核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或不予认定相应资格,已报名或享受相关资格的予以取消。各项资格审核工作须于517日前完成。

做好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是顺利完成我市学业考试考务组织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基教科)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把资格审查关,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严重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1.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考范围一览表

2.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

3.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4.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

5.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6.2019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7.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7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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