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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0-08-31 17:47:14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将于9月1日-12月20日进行补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规定

  (一)中职学校补录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

  (二)未被录取的我市中考考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但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以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参加补录。每个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

  (三)为确保中招数据的一致、准确,所有补录的信息必须录入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对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以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招生学校必须在省中招平台录入学生的基本信息数据,方可进行补录。

  二、补录办法

  (一)未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凭202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或本人身份证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附件1),由招生学校在省中招平台办理注册入学补录手续。

  (二)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并填写《2020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补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在省中招平台录入基本数据(系统自行动生成报名号)后,办理注册入学补录手续。

  (三)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若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重新参加补录的,可由原招生学校在省平台进行注销,或由现补录学校在省中招平台申请转学。

  (四)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若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须由考生本人联系普通高中注销录取资格,方可参加中职学校补录。

  三、补录工作时间安排

  (一)8月31日,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二)9月1日-12月20日,招生学校在省中招平台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继续做好注销工作。

  (三)9月22日前,招生学校在省中招平台完成第一阶段的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工作。

  (四)9月22日,省中招平台清空第一阶段已被录取却未注册的学生数据。

  (五)9月30日前,招生学校在省中招平台完成“三二分段”中职段新生信息录入。

  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录,认真审核考生相关材料,按时做好注册登记和注销工作,确保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0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补录招生计划

  2.2020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补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1-2.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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