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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我省2004年普通高考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4-04-09 01:12: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粤教考〔2004〕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能力测试(文理综合广东卷)考试内容等调整如下:
  一、综合能力测试(文理综合广东卷)的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综合能力测试(文理综合广东卷)中有关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的考试范围为2002年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版)中的必修课内容。
  请将上述调整及时通知各有关中学和考生。



                            广东省教育厅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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