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
为了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体检、填报志愿及信息采集时间
1、普通高校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12日-15日。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1、2004年考生档案必须具备“广东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目录”,并在目录每一项表格后面加空括号,材料具备的在空括号内打“√”,并将档案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2、基层单位在考生档案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结论时,应对考生高度负责,必须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如需对考生的某方面内容进行特殊说明,可另加附页。
三、填报志愿
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特别是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管理体制,扩大了高校录取新生的自主权,各地要引导考生实事求是地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降低志愿风险,要鼓励考生填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民办高校,增加入学机会。
四、监考员队伍建设和培训
7、监考员必须在试室内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严禁将未密封的点名卡和答题卡带出试室。
五、考生考试时注意事项
1、准确填涂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栏。答题前,考生要认真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如有不一致或页数存在漏页等问题,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考生检查答题卡的页数无误后,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及“考生号”栏,同时用2B铅笔将自己的座位号准确填涂在答题卡的座位列表上的相应位置。
1、日语、俄语听力考试可采用录音机播放。日语、俄语考试试室应远离英语考试试室,以免影响英语听力考试。
2、日语、俄语考试科目继续采用人工评分。报考曰语、俄语考试科目的考生需在试卷上答题。监考员需在日语、俄语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单独密封送省考试中心。
2、《美术设计基础》考试实行分段考试,分别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理论文化基础考试,考生需在答题卡上作答。理论文化待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考生答题卡收齐密封后,组织考生进行实践基本技能考试。实践考核,考生须携带画画工具。考场应根据考生人数提供足够的场地,安排考生考试。实践考核结束后,监考员须将考生答卷单独密封。
3、《工程基础》考试,考生须带绘图用具:圆规、三角板(两块,大于15CM),绘图用铅笔;橡皮擦、削铅笔刀、计算器。
十一、其他
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务必按省制定的日程表(见附件七)提前完成各项工作,日程表中前面带有“★”的日期不得变动。
附件一: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
时刻
| 顺
序
| 考试科目操作规程
| 备注
|
| |||||
开
考
前
二
十
五
分
钟
| 1 | 两名监考员同时到保密室领取该科试题,领取时必须检查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与该堂所开考的科目相同。 | 外语及英语(2) 在开考前40分钟 进行1至3项的操作 |
| |||||
2 | 领取该试室的点名卡、答题卡、草稿纸和密封用工具。 |
|
| ||||||
3 | 领取完后直接进入试室。 |
| |||||||
开 考 前 十 五 分 钟
| 4 | 预备钟敲响,两名监考员站在试室门口组织考生进入试室并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以及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试室。
| 外语及英语(2) 在考前30分钟至 考前l5分钟进行 4至11项的操作 |
| |||||
5 | 开考前根据准考证、点名卡验证考生身份,确认考生考试座位。
|
|
| ||||||
6 | 要求考生进入试室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
|
| |||||||
7 | 考生入座完毕,监考员甲宣读“考生须知”,也可由考场统一广播。监考员乙当众验封,并经考生代表确认后,开肩试卷袋,逐份检奄清点,作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书写该堂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试卷、答题卡的页数及“考生须存答题卡各题位置作答”和“超出答题区域,答案无效”字样。
|
| |||||||
8 | 监考员甲必须分发答题卡,监考员乙分发草稿纸,并注意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
|
| |||||||
9
| 监考员甲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发给考生的同时,监考员乙宣读“考前的话”。监考员要特别注意A、B卷的分发规则,注意不要发错。
|
| |||||||
| 10 | 再次叮嘱考生不能动笔答题,要求考生检查清点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的张数,并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考生号、姓名。提醒全体考生用2B铅笔将自己的座位号准确填涂在每张答题卡的座位列表相应位置上,并填涂试题类型。
|
| ||||||
开考前第十五分钟
| 11 | 外语及英语(2)考试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试室 |
| ||||||
开考前十分钟
| 12 | 外语、英语(2)科目开始试听 |
| ||||||
考
试
开
始
| 13 | 考试开始钟敲响,宣布开始答卷。 |
| ||||||
14 | 开考后,监考员甲站在讲台上观察考生的答题情况,监考员乙存试室内慢步轻声走动,逐个核对考生的准考证相片与本人以及点名卡上的相片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考生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试题类型是否按要求填涂。
| ||||||||
15 | 开考15分钟时,停止考生进场。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在《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圆珠笔填写缺考考生的答题卡。 | ||||||||
开考三十分钟
| 16 | 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出考场
|
| ||||||
考试终了前十五分 钟 | 17 | 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监考员提醒考生还剩最后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
| ||||||
考
试
终
了
| l8 | 考试结束钟响,监考员立即令考生停笔,并让考生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放在桌面上,并两手垂下坐在原位。监考员甲到各个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和答题卡,监考员乙站在讲台上观察全试室,维持秩序。当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检查无误后,才宣布让考生携带自己的文具有秩序地离开试室。
|
| ||||||
19 | 监考员甲负责试卷,监考员乙负责答题卡的整理。注意核实考生号、姓名、座位号,清点份数,顺座位号。顺号时注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
| |||||||
20 | 监考员甲整理试题,监考员乙将答题卡顺号,并将《点名卡》放在答题卡的上面,监考员甲再次复核点名卡及答题卡是否收齐、顺好,核实无误后,将点名卡、答题卡装进袋内。监考员必须在试室中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
|
| |||||||
2l | 监考员准确填写答题卡袋面的应考、实考、缺考人数。如实将考试情况写在《考场记录表》上,如《考场记录表》不够写可另加附页。将《考场记录表》贴在答题卡袋封面的粘贴线上(注意不要整张纸贴紧)。 |
| |||||||
22 | 监考员清理试室、关好电和门窗,贴上封条。然后将答题卡袋连同试题、草稿纸、作废答题卡送交考场办公室交检查员验收无误后,然后将答题卡袋、试题、草稿纸、作废答题卡送保密室封存。试题、草稿纸和作废答题卡不装订、不装袋、不上送省,由县(区)招办包装封存。 |
| |||||||
附件二: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 考试科目
|
| ||
考 场 |
| 试室号
|
| ||
考生姓名
|
| 考生号
|
| ||
违纪事实
|
| ||||
考生接受告知书情况
| |||||
接受告知书
考生签名:
| 其
他
|
| |||
注:此存根于考试结束后随《广东省教育统一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名册》一起上交市、县招生办。
监考员签名:
………………从……此……处……撕……开……(考场骑缝章)…………………
编号: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你在本次
附件三:
广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作弊考生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考 生 号
| 考试科目
| 违纪事实
| 市招办处理意见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
二OO四年
附件四: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考生号
|
| ||||
户口所在地
|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所在单位、学校
|
| ||||||||||
身份证号码
|
| ||||||||||
借
考
原
因
|
| ||||||||||
借考地地
级市招生
办公室
意 见
|
市招生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借考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装入考生档案。
附件五: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本表适用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填写)
考生姓名
|
| 籍贯
|
| 现学习或工作单位
|
| |||||||
考生户口所在地址
|
| 身份证号码
|
| |||||||||
家 庭 住 址
|
| |||||||||||
户口迁入时间
|
| 户口迁入理由
|
| |||||||||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 ||||||||||||
起 止 日 期
| 所 在 学 校 或 单 位
| |||||||||||
|
| |||||||||||
|
| |||||||||||
|
| |||||||||||
|
| |||||||||||
父亲姓名
|
| 户口所在地址
|
| |||||||||
母亲姓名
|
| 户口所在地址
|
| |||||||||
中学审查意见
| 县(市、区)教育 局意见
| 县(市、区)公安 局意见
| 县(市、区)招生办 意见
|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1、常住户口簿复印件(全户人口)。 2、高中阶段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须具备在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还必须具备我省就读学校完整的学籍材料。 | ||||||||||||
注:1、往届生只须经县(市、区)公安局、县(市、区)招生办审核盖章。
2、本表及附件应装入考生档案。
年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政治面目
|
| 相
片
| |
家庭详细地址
|
| ||||||||||
考生户口所在地
|
| 身份证号码
|
| ||||||||
学习单位(初中) 学习单位(高中) |
| ||||||||||
家庭主要成员
及工作单位
|
| ||||||||||
考生户口
所在地乡、镇
派出所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县 民 族
工作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市 民 族
工作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省 民 族 工作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