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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报考公安、部队院校考生面试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5-06-29 10:50:46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

 

粤考试中心[2005201

 

关于做好报考公安、部队院校考生

面试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05 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于 627日公布,根据公安院校、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确保招生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普通高考考生报考公安、部队类院校面试等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报考公安、部队院校的考生,达到该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已领取了成绩证书的考生,可以持由考试中心发放的成绩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安、部队院校规定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未领到成绩证书的考生,但已达到了公安、部队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上述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只招生应届毕业生,非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面试、政审和体检。

以上希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迅速通知本地市有关考生,切实做好2005年公安、部队类院校招生面试工作。

 

             广东省考试中心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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