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生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的通知
二、办理日期与专业安排: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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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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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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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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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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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时间:
上午:8:30
—11:30
下午:2:30
—5:00
2、请考生按表中的专业名称安排前往,以避免办理申请毕业手续时排长队久候。
3、18日办理申请毕业手续的考生可于20日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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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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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医、
计算机应用、广播电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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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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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法律、律师、行政管理 、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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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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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英语、日语、其他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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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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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其他专科专业
本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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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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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律、英语、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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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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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汉语言文学、会计、行政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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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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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其他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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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上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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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交回《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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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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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办校对数据、整理申请毕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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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地点:
1、准考证号前四位为0101的广州老城区考生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建设六马路十六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办理。
2、广州市属其他区(县级市)考生回原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办理。
四、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亲自前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未有电子相片数据的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
1、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须带备《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当期考试和实践考核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成绩单及合格证的,经查核省考办提供的数据成绩合格者,可办理毕业登记。
所有复印件应使用B5纸(26×18cm)
五、凡已办理转、免考的考生,届时上交有广东省自考办批复意见的登记表。
六、广东省学历鉴定部地址:东风东路723号。电话:37626990、37627335。
附件一:广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生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程序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广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生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程序
一
验核
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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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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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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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打表
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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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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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领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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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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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交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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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申请毕业专业表》,带备《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必须是同一个准考证号的课程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查核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
2、
(3)自备“B6国内信封51-1022”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填写准考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信封用于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及材料等)。
请考生注意:(
特别提示: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办理学历证明,可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凭其复印件和准考证 在6月30日后到中山大道
附件二: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专业表
(
准考证号
(12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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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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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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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科
专业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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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科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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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科
专业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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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科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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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