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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18年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面试体检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8-07-02 03:10: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

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2018年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面试体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到各中学并告知学生。

附件:关于组织2018年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面试体检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附件

关于组织2018年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面试体检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7号)精神,现将2018年军队院校在粤招生体检面试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参检考生条件

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已网上填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志愿;

(四)已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合格;

(五)高考成绩达到面试体检分数线:

1.男生:理科500分、文科550分

2.女生:文科588分、理科按院校划分(国防科技大学610分、海军大连舰艇学院567分、陆军军医大学564分、武警工程大学515分、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525分、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570分)。

二、日程安排

面试体检地点在解放军广州总医院体检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时间安排在7月2~5日。其中7月2~3日组织面试及体检初检(7月2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头、韶关市考生参加,7月3日江门、肇庆、惠州、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湛江、茂名、梅州、潮州、揭阳、汕尾、云浮市考生参加),7月5日上午组织体检复检。

面试体检每日从7:30开始,当日参检考生务必在9:30前到达体检点参检。凡逾期未参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

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参加体检:

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和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②任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③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

四、携带物品

列入参加面试体检人员范围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近视的考生可携带眼镜进入体检点,以便测试矫正视力。

五、组织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广州总医院体检中心报到,听从工作人员指令编号排队等候。

2.考生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个人承诺书》,认真阅读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3.考生凭身份证进行登记拍照,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规定流程参加面试和体检。

4.考生完成面试后,上交《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结论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论告知考生。

5.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上交《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体检各项目结果(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不能立即形成结果的检查项目除外)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检申请,经专家组同意后,由医院组织一次复检,并将结果告知考生。除当场未告知考生结果的体检项目外,其余项目考生离开体检区域后不再受理复检申请。

6.考生面试和体检初检结论于7月4日上午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微信公众号(gdsjqzsb)公布。考生体检不合格原因,可拨打电话020-88665328、020-88665329进行查询。电话接听时间为7月4~6日08:30-11:30、15:00-17:30。

7.符合复检要求(仅限抽血验尿2项)的考生,于7月5日7:00到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要求与初检相同。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8.复检考生结论于7月6日上午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考生食宿和交通自理。

2.考生体检前一晚22时后应禁食禁饮,待体检抽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体检中心为考生免费提供早餐。

3.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建议着宽松便于穿脱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不要穿带金属纽扣的内衣,不要佩戴饰品。严禁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严禁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面试体检场所。近视考生严禁佩戴隐形眼镜。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既往有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以及四肢骨折、阑尾炎、疝气、睾丸鞘膜积液等手术史的考生,请提供诊断证明和手术记录。既往患有下列疾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2年以上,结核疾病治愈3年以上,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丝虫病治愈6个月以上。

5.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期间,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工作人员确认完成所有检查项目并按规定上交相关纸质表格后方可离开。凡擅自离场、未上交纸质表格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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