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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广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4-06-27 13:56:04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

 

粤招[2004]1O号

 

关于下达广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批准,200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普通类(含外语专业):文化科总分626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678分,体育术科83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55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502分,音乐术科75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普通类(含外语专业):文化科总分548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515分,体育术科81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440分,美术术科19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444分,音乐术科60分。

B线 

普通类(含外语专业):文化科总分541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514分,体育术科81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439分,美术术科189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434分,音乐术科60分。

 

    三、第三批专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普通类(含外语专业):文化科总分498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488分,体育术科8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421分,美术术科178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90分,音乐术科55分。

    B线

    1、普通类(含外语专业)文化科总分414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470分,体育术科77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2分,美术术科15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20分,音乐术科50分。

2、第三批市属专科学校(含体育、美术、音乐)面向本市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市院校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并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四、艺术类单考院校,除教育部批准单独划线的高校外,文化科分数线均按照省划定的各批次艺术类文化科分数线,术科分数线由单考院校划定并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五、招收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的高等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科总分420分,专业资格分350分(或取得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0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招生  分数  通知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宋海副省长,江海燕副秘书长,省招生委员会委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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