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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2-04-01 14:26:52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2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6-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参考人员健康安全下顺利赴考,根据《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65号)、《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号)(第29号)(第30号)》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4月2日前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及常见问题见附件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点相关工作人员。

  三、考前14天非必要不离开广州市。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循考点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一)考前14天内无市外旅居史,粤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参加考试须遵守以下规定:在考试当天向相关考点提供本次考试首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检测结果时间在4月14日零时后。电子或纸质证明均可,下同),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考试当天粤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正常的考生和行程卡带星号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穗或返穗的考生),参加考试须遵守以下规定:须提供考前3天内2(两次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广州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一)属于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根据广州市防疫政策规定,须实行集中隔离14天或居家隔离14天健康管理措施的;

  (三)当科考试前7天内曾赋黄码须居家健康监测的;

  (四)考试当天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五)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六)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七)有不符合考点所在地地级市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八)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均要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进行人脸识别等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外,其余时间均不能摘下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接受粤康码、核酸证明、行程卡、准考证、身份证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

  进入考场后,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考生,应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即刻退出考场,到考点临时观察区进行健康状况的复核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考生已报考2022年4月自学考试,但因遵循疫情防控要求而未能参加考试的,其行为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考生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zxks/index.html)及微信公众号(gzszkb)最新通知信息,也可以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或“广州卫健委”或“广州疾控i健康”微信公众号每日更新的《出行防疫政策提示》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以确保顺利赴考。


  附件:1.考生健康上报说明及常见问题

      2.广东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附件1-2.rar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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