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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州市普通高考(高职)网上报名办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5-02-24 09:35:5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广州市普通高考(高职)网上报名办法

 

 

200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高职)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广州市考生报名必须按我办统一规定的各项办法进行,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报名的具体办法:

一、2005年广州市普通高考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报名时间,凡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和“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的报名时间统一为:2月25—28日;

第二阶段为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凡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考生确认时间为2月27日-28日凡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类考生和“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确认报名资格时间:2月273月12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在网上认真校核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3月12日到报名点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表》和《承诺考试诚实守信保证书》上签名。考生对报名信息确认后,所有报考数据不得更改,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网上确认信息为准。

凡在规定确认时间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报名信息自动确认.

 

二、普通高考(高职)报名验证点:

1、应届生报名验证点:

(1)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验证报名;

(2)具有广州市学籍的本省非广州市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3)非广州市学籍和户籍,而在本市借(挂)读的省内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办妥借考手续后,在借(挂)读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4)广州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验证报名。

2、社会人员(含往届生、外地返穗生)报名验证点:(见附件)

 

三、普通高考(高职)报名手续: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交费→领考生号→照电子相片→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报考信息→交有关资料(含成绩单和鉴定表)

1、资格审查:应届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报名资格;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或报名点审核。

审核材料:1)广州市常住户口簿,(2)身份证(或办理身份证回执),(3)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外地返穗应届生须提供会考成绩),(4)报考高职的考生必须提供广东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证书。(5)外地借考生必须提供经审核的《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申请表》,(6)往届生还须提供所在街道、单位或学校为其作出的德育考核鉴定。《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鉴定表》可在网上下载

1)4)项资料须交原件验证,并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5)6)项资料须交原件。

2、缴交考试费:社会考生按报考科目预交考试费应届生由报名学校统一按考生报考科目收取考试费;社会人员必须按报考科目先缴交考试费(不按报考科次缴交考试费的其报考无效)。

3、领取考生号:应届毕业生由报名学校统一发给考生号;社会人员报名须到区(县级市)招办报名点验证后凭交费单,领取考生号和《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鉴定表》。

4、照电子相片:应届生由各学校安排经市招生办核准的摄影点上门照电子相片。其他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到市招生办核准的摄影点照电子相片。考生照电子相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5、网上报名: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电子相片、姓名、性别,修改密码,否则不能进行其他操作。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凭登录帐号和密码对本人的资料进行查核或修改。(凡在拍摄电子相片及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拨咨询电话:85530345、85537223、33004445、33004442。)

6、交资料时间:4月20日社会人员把本人的会考成绩或毕业成绩及《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鉴定表》交验证报名点,(不按时交成绩表或鉴定表,影响个人信息资料录入,由考生本人负责)。4月30日前报名点和各学校完成会考(毕业)成绩和德育鉴定的录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选报院校单考或省统考,也可以同时选报省统考和院校单考。

2、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非专项”与“专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

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若兼报普通类,必须在2月28日前一并填报、确认普通类的科目信息。

4、凡报考艺术类统考、体育专业和体育尖子的考生3月4日到毕业学校或报名验证点领取术科准考证。

5、报考外省艺术院校单考的考生必须将单考准考证复印件交给报考的院校。

6、艺术类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如无法甄别选考美术还是音乐术科的,则同时选报美术和音乐术科。

7、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

8、具有我市学籍的考生,由报名学校负责输入该生学籍所在学校名称。

9、在本市借考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录入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名称。

10、在报名期间各有关学校要在校内免费为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条件,让考生选择在校内或校外上网报名。凡上网条件不理想的学校要组织在校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集体报名(先在校内本地机输入报考信息,再统一上传报考数据)。考生如参加了学校集体报名的,则以学校集体报名的信息为准;如没有参加集体报名的则以网上报名的信息为准。

11、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报名时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12、已报名参加2005年3、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报名时须录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取得这两种考试合格证书后,考生需在5月份到高考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报名数据无效。

13、具有本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无须办理借考手续;非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不能在我省报考高职。

有关体检安排和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广州招考网发布的普通高考信息。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各区(县级市)社会考生报名点

区域代码

区(县级市)

报名点及详细地址

联系地址

1

102

东山区

广州市第七中学(烟墩路28号)

87678002

2

103

荔湾区

荔湾区招考办(多宝路58号6楼602室少年宫大院内)

81701501

3

104

越秀区

越秀区招考办(惠福东路486号)

83262846

4

105

海珠区

海珠区招考办(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9楼)

84472554

5

106

天河区

天河区招生办(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002室)

38622793

6

107

芳村区

芳村区招考办(芳村区塞坝路3号)

81690659

7

111

白云区

广州市培英中学(芳村区鹤洞山顶培真路)

86364265

8

112

黄埔区

黄埔区招考办(黄埔区大沙东路320号)

82390026

9

113

番禺区

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02

84641646

10

114

花都区

花都区实验中学(新华镇商业大道35号)

36898748

11

183

增城市

增城市招考办(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街西四巷)

82748666

12

184

从化市

从化市招考办(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8793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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