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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本科院校志愿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2-08-18 16:00: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

 

关于做好 2002 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

本科院校志愿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2 年普通高校招收本科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由于考生填报志愿等原因,部分上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仍未被录取。根据省招生办《关于做好 2002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请组织这部分未被录取的考生补报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报志愿时间

本科层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 8 21 日- 22 日(录取时间为 23 日)。

二、      凡总分在省招委会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本科层次的补报志愿。

三、      补报志愿程序

考生可通过查询电话: 16890215 ,手机短讯: 点播 253+ 准考证号发往 01680 ,定制 263+ 准考证号发往 01680 市招考网: http://www.gzzk.com.cn 或直接到当地招生办公室查询录取结果。经查实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高考成绩证书到所在区、县级市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各区(县级市)招办收到考生的补报志愿表(见附表)后,通过系统直接将补报志愿录入。 8 22 日下午 5 时为各区、(县级市)招办录入补报志愿截止时间,逾时一律不受理。

注意事项:

1、           已经被高校录取和已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志愿,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2、           参加补报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三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不超过六个专业志愿。

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县级市)招办要认真、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附表: 2002 年普通高考录取补报志愿表(本科)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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