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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学考试与高教学历文凭考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0-02-18 16:00: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高教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开放性的高等教育形式,高教学历文凭考试则是一种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为特点的封闭性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形式。

高教自学考试学习形式灵活,考生可完全自学、可参加业余辅导、也可到全日制自学考试辅导班或辅导学校进行脱产学习;高教学历文凭考试则必须由教育部审定的具有学历文凭考试办学资格的各试点学校,对其考生组织全日制教学。

高教自学考试一般没有学制限制,考生什么时候考完所学专业的全部课程,什么时候便可向自学考试部门申请办理毕业审定的手续。高教学历文凭考试受学制限制,其学制一般为3年。

高教自学考试的招生对象为整个社会的所有人员,考生一般不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可自愿参加高教自学考试各专业的学习和考试。高教学历文凭考试的招生对象则仅限于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落榜考生,其录取工作由省自学考试部门负责。

高教自学考试各专业全部课程的考试均由自学考试部门负责组织,而高教学历文凭考试各专业除其主干课程的考试(一般不少于10门)由自学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外,其它课程则由各试点学校自己组织。

高教自学考试于1981年在京、津、沪、辽三市一省试点,于1984年在全国普遍推开,开展高教自学考试的目的在于落实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高教学历文凭考试是在90年代中期,国家为扶持民办高校的发展,在高教自学考试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考试,现仍处于试点阶段。

通过高教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通过高教学历文凭考试取得毕业证书者,国家亦承认其学历,且可享受国家现定的与高教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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