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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申请毕业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8-06-04 07:04: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15日-20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申请毕业登记须知》(网址:http://gzzk.gz.gov.cn/zxks/zkxx/kjyby/content/post_5454934.html),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提交毕业登记申请,按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日期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日期

(一)网上申请:6月15日-18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日期安排(见附件1)。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重要提醒

(一)助学机构考生个人也可按此通知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 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三)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更正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四)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

 

   附件:1.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日期安排表

       2.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日期安排表

办理区

初审日期

   

联系电话

荔湾区

6月19日、20日

龙津东路822号之一侨光财经专修学院

020-81846123

越秀区

6月19日、20日

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

020-87678002

海珠区

6月19日、20日

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一楼

020-84472554

天河区

6月19日、20日

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

020-38622793

白云区

6月19日、20日

白云区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白云大道南383号)

020-86367165

黄埔区

6月19日、20日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541号之五侨光财经专修学院(黄埔消防中队后面,BRT公交车双岗站)

020-82390909

番禺区

6月19日、20日

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29室

020-84644565

花都区

6月19日、20日

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楼7楼

020-36898748

南沙区

6月19日、20日

南沙区番中公路黄阁段33号南庭大厦一楼农商银行后侧

020-39050023

增城区

6月19日、20日

增城荔城街侨中路3号社区教育学院一楼招生处

020-82636156

从化区

6月19日、20日

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侧

020-87930461

说明:毕业初审办公时间:上午8:50--11:30  下午14:30--17:00

 



附件2

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专业代号

专业

名称

学历

层次

特别要求

办理毕业时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备注

A0803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080602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702

护理学

独立本科段

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护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提供护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

 

B100705

社区护理学

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提供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805

药学

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医药学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提供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独立本科段

 

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成绩单须从工作单位或原毕业学校复印,必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A081310

营养、食品与健康

专科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需按专业要求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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