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发表时间:2023-09-19 17:30:46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T浏览字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和组织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考点、社会助学机构、报名点等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二)负责统筹组织管理本市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工作。承担本市普通高考(含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空军招飞等)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负责统筹组织管理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有关考试计算机题库建设与使用、命题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命题研究和相关数据分析工作。

  (四)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考籍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助学机构备案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笔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教育类社会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统筹推进本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软件研发、硬件建设、数据管理、信息安全、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和应用培训。承担本单位日常办公信息化技术保障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市级财政投资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项目预算、招标、建设和验收,管理信息化项目配发资产。负责本市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统筹规划、设置、建设和评估。

  (七)负责落实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点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务协调与保障、宣传、信访、咨询服务、巡考、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