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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考(高职)报考须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4-01-19 08:25:49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考(高职)报考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1215日。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州市(省内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要办理借考手续,以下同)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或虽有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者;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区、县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5)按《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被处罚,在规定的年限内不准报考者。  

4、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严禁“外来生”报名,制止非正常迁移户口投机高考的行为。凡非正常“高考移民”,一经发现,坚决清退。  

三、报考手续  

1、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验证点报名,报名时的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用曾用名和别名。应届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口所在地以及其他报考条件,才能在网上报考;其他考生(指往届生、外地返穗生,下同)报名,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的学历证明(含毕业成绩)到户口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符号报名条件的,才能在网上报考。  

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报名时应注意:    

1)报名时,必须出示广州市常住户口簿(当年215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否则不准报考。  

2)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包括外省迁入前和迁入我市后就读学校的完整学籍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经中学及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方可报考;往届生经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可报考。  

4)外省迁入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5)录取新生时,考生如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2、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外省户籍的考生借考事宜。  

3、省内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必须办理借考手续。  

四、网上报名与要求    

1、今年我市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或广州视窗世纪前线网gzzk.avl.com.cn)。各学校将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下发的考生号发给考生,然后由我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上门为考生摄像。考生即可在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阅读《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考(高职)网上报名办法》、《网上填报志愿办法》)。  

2、报考普通高校“3+专业技能课程”高职班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往届生凭毕业证书和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能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报名,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须放入档案。    

3、报名结束后,普通高考和高职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里,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打印的《高考考生报名表》,并签名确认。《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同时考生必须签订附于《高考考生报名表》上的《承诺考试诚实守信保证书》。  

4、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报考费。报考普通高考普通类的考生,除英语(2)收费为40元外,其他每科20元;体育、艺术术科收费每科80元。报考高职班招生考试的考生,美术设计基础收报考费40元,其他各科按科20/科收费。报名期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五、报考科目    

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为:综合、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英语(2)、美术术科、音乐术科、体育术科。普通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 “物理、生物、历史”或“化学、地理、政治”和“英语(2)”。普通类考生可在三个考试时间不同的考试科目组中选择考试科目,每个科目组只能选择一门科目考试。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音乐术科和历史,美术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美术术科和历史,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体育术科和综合。考生可根据院校专业的要求在上述选考科目中选若干科目。所有考生的外语(必考科目)可分别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选考1门,考生报考时必须输入选考何种外语。报考外省艺术院校的考生必须按招生院校的要求或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表》选考科目组报名。  

2、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生报名时应持有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能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六、注意事项    

1、           2003年起,我市已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形式,不再安排“3+1”专业科目的考试。  

2、    凡属港、澳、台、侨的考生报名普通高考请与省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862782638627855

3、    除了我市在校应届生外的其他考生要在218日到报名验证点认真核实电脑打印的《高考考生报名表》并签名确认,同时签订《承诺考试诚实守信保证书》,向报名验证点上交会考成绩或毕业成绩以及《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鉴定表》。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           由于普通高考(含高职)涉及的环节和事项较多,如:体检、填报志愿等,我办将随时在广州招考网公告最新消息和通知,请广大考生留意。  

 

七、信息查询    

要了解更多更详细的高考信息请拨打电话:(人工)1608899或上网:www.gzzk.com.cn(广州招考网)查询。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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