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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9-05-13 01:29: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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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

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各报名点:

   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为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按时完成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的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将考生加分的原件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不延误考生的正常录取,各区(县级市)招考办、报名点(包括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切实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学校宣传栏和班主任将《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通知到每个考生中(包括外出学习、集训和实习的考生)。凡符合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原始材料经学校初审后,必须统一使用普通9号大信封袋装入该考生的原件资料,并在封面写上该考生的考生号、考生姓名、符合照顾加分类别, 5 15 日前 统一交区(县级市)招考办。

二、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必须按省招委会《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初审符合2009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信息,在 5 18 20日录入到省招办的服务器中,在网上打印出“2009年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复核表”加盖公章,并按名册顺序,理顺考生照顾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后,于 5 21 日上午 送市招考办, 5 21 市招考办对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上报享受加分的考生原始材料进行核验后统一报省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三、“2009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信息点代码栏中凡注明为“另行采集”或“不需采集”的均不在此次录入、复核之列。

网址:http://www.ecogd.edu.cn统一使用证书进行登录。

 

附件: 《关于做好广州市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09]23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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