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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9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公告信息的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9-06-27 05:24: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考试院:

  根据今年高考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我厅对公安高等院校面试时间做出了相应调整。为确保今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的广大考生按时参加面试,请贵院协助我厅向社会公告下列面试信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部属院校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面试地点在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省公安厅礼堂(环市东路亚洲国际大酒店南侧)。其中,公安大学、刑事学院、武警学院等3所公安本科院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      34日,海警高专、铁道高专、森林高专等三所公安专科学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      9。除报考武警学院、海警高专外的考生,面试期间须参加体能测试。       

广东警官学院面试地点为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其中,本科公安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      35日,专科公安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      810日。      

详情请查阅互联网“平安南粤警察网站”(www.gdga.gov.cn)。      

以上内容,恳请贵院在向媒体公告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的同时一并公告。望予以大力支持协助为盼。

        

附:2009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公告(网络版)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九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公告    

    

根据高考考生志愿填报时间,省公安厅对今年公安高等院校面试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并提醒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一、报考或计划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大学和武装学院在提前批次录取时执行我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到省公安厅礼堂(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参加面试。其中,公安大学、刑事学院、武警学院等3所公安本科院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      34日,海警高专、铁道高专、森林高专等三所公安专科学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      9      

二、报考广东警官学院(本、专科公安专业)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到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参加面试。其中,本科公安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      35日,专科公安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      810日。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四、除广东警官学院、武警学院、海警高专外,其他院校的面试均包括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检查(或军检),请广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      

五、面试中除体检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以上面试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www.gdg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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