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粤考院〔2009〕284号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09
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试成绩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0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予以公布,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派工作人员(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于8月21日16:00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0楼1001室领取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考生成绩数据盘及其它相关材料,并负责在23日将成绩单发给考生。同时,省考试院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从8月22日10:00时起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2。
2
、考生在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9月8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表》(见附件1)。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9月8日17:00前进入http://www.ecogd.edu.cn/ds/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3
、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15日?16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4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
附件:
1
、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2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
00
九
年八月二十一
日
附件1:
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
表
市: 县(区): 报名点(中学): 复查科目:
考生号
| 姓名
| 科目
| 原分数
| 备注
|
附件2:
2009
年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查询方式
一、网上查询
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或www.5184.com,点击“2009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免费);
二、固定电话查询
中国电信固定电话、CDMA手机或小灵通,中国联通手机及铁通固定电话用户,只需拨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拨,无需加区号),按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码,即可查询到200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也可以提前拨打96040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短信通知预定;
三、移动电话语音查询
移动用户拨打1259025679、1259025157,联通用户拨打96962199,根据语音提示即可查询;
四、短信查询
1
、移动用户编写“GAA+12位准考证号”至10622168,或“81+12位准考证号”发送到1062839918,联通及C网、小灵通用户编写“KAA+12位准考证号”至10622168,即可预定和查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
、移动、联通用户还可编辑短信息“123+12位准考证号”发送到10629500预定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