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广州市2011年空军招飞初步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转发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广东省2011年空军招飞初步检测方案的通知》(粤招办普)【2010】90号文件规定,请各区(县级市)招考办根据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做好我市空军招飞初检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必须安排一名干部带队,11月30日前将带队人员的名单和联系电话报我办高考科(传真电话:83861663—8304),协助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做好初检的组织协调,负责参检考生的管理和安全工作,确保初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初检安排
我市学生初检时间安排在12月1日—3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各报名点(中学)要及时通知参加初检的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
三、初检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151号空军招飞中心,联系电话:38809202。
四、初步检测内容
对参检学生的学历、年龄、成绩、校内表现进行资格审查;进行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的检查;进行心理选拔和政审填表讲解;填发《预选对象登记表》,交待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1、参检学生吃住行费用自理(检测免费)。
2、参检学生需带《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初选表》、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
3、当日上午8:30时报到参检,可进早餐不需空腹。
4、检测实行单科淘汰制,全部完成约需半天
附件:
2011年广州市空军招飞初检安排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3868062)
2011年广州市空军招飞初检安排表
复检日期 |
区(县级市) |
推荐人数 |
初检合格人数 |
12月1日 |
荔湾区 |
|
78 |
天河区 |
78 |
31 |
|
花都区 |
106 |
61 |
|
从化市 |
127 |
42 |
|
小计 |
4 |
311 |
212 |
12月2日 |
越秀区 |
102 |
97 |
白云区 |
211 |
50 |
|
萝岗区 |
51 |
30 |
|
增城市 |
|
34 |
|
小计 |
4 |
364 |
211 |
12月3日 |
海珠区 |
109 |
70 |
黄埔区 |
120 |
28 |
|
番禺区 |
130 |
109 |
|
南沙区 |
10 |
5 |
|
小计 |
4 |
369 |
212 |
|
合计 |
1044 |
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