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下半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各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1〕13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理论考试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
2011年 7月9日 |
上午 |
9:00-10:00 |
美术基础 |
9:00-11:00 |
电工、会计、教育基础综合、 生物技术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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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00 |
电子、机械、化学、旅游、 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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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音乐综合 |
2、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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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6月25-26日 |
上午 |
9:00-12:00 |
教育基础综合(声乐、钢琴、舞蹈)音乐综合 |
下午 |
14:00-17:00 |
|||
2011年 |
6月25日 |
下午 |
14:00-16:30 |
教育基础综合(美术) |
2011年 |
7月9日 |
下午 |
14:00-17:00 |
会计 |
7月10日 |
上午 |
9:00-11:00 |
美术基础(色彩) |
|
下午 |
14:00-16:00 |
美术基础(素描) |
(2)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旅游、生物技术基础、土木工程等课程的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6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详看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28日至5月10日
现场正式报名时间:5月8日至5月10日
三、报名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四、报名办法
1、预报名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zzk.cn /),录入报名基本信息并保管好自动生成的预报名号,等正式报名时提交给报名点。
2、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军人证、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和预报名号等有关证件资料到学校所在的区、县级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交费、摄像,核对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承诺书》上的报名内容并签名确认。
3、考生必须按照省物价局公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附件5)。
4、报名流程图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必须凭学校出具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四)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
2、按照规定,考生上一次考试“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门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必须凭成绩单和原准考证提出保留成绩申请,并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上次考试的准考证号、考试种类、保留成绩项。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提出保留成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3、在校生的准考证与考试通知单于考试前一周由考生所在学校发放,社会人员则到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领取(准考证与考试通知单样式见附件六)。
4、考场安排
(1)理论知识考试在我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
(2)操作技能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点进行。
(3)考生必须提前一天看考点,以便熟悉考场地点及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各有关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和组织广大考生报考,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作。
附件:
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
2、广州市各区(县级市)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点一览表
3、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承诺书(样式)
4、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
5、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收费标准
6、准考证与考试通知单样式
7、2011年下半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工作安排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年下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广州考区报名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