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
平行志愿
宣
传
手
册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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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减轻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其根本出发点就是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操作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努力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更好地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结合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我省在总结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段填报志愿、考后公布分数填报志愿等填报方式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和广泛调研,决定于2010年在普通高校本科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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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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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
及录取实施办法…………………………………(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2)
第三章 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2)
第四章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3)
第五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4)
第六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7)
第七章 其他事项………………………………(8)
二、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热点问
答……………………………………………………(9)
1.什么是平行志愿? ……………………………(9)
2.平行志愿有哪些利弊?………………………(9)
3.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有哪些特点? …………(11)
4.与外省比较,我省实行的平行志愿有什么创新
点? …………………………………………(12)
5.我省2010年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13)
6.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可填报多少个志愿?
…………………………………………………(13)
7.2010年,考生什么时候填报志愿? ………(13)
8.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投档?
…………………………………………………(14)
9.我省2010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过程是怎样的?
…………………………………………………(15)
10.正式投档前为什么要进行预投档? ……(16)
1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顺序如何?…………(16)
12.实行平行志愿后,高分考生是否一定录取?
………………………………………………(17)
13.实行平行志愿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要求如何?…………………………………(18)
14.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相比于梯度志愿投档录
取模式有什么变化?………………………(18)
15.我省2010年为什么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模式改革?…………………………………(19)
16.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面临什么
风险? ………………………………………(20)
17.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怎样填报志愿,才能增
加录取机会? ………………………………(21)
18.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时为什么要重视高校录取的
“平均分”,淡化“最低分”?…………(23)
19.为什么不将每批院校按第一院校志愿组、第二
院校志愿组进行分类,以便考生对应填报?
………………………………………………(24)
20.投档录取时,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是如何处理
的? …………………………………………(24)
21.考生志愿信息可以更改吗?………………(25)
22.2010年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管理有
什么变化?…………………………………(25)
23.2010年我省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
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如何投档录取? ……(25)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10年2月23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 2010年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美术类)及专科层次的院校2010年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按我省2009年填报志愿及录取模式进行招生。
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含文、理科,下同)专业志愿,未被体育、音乐或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其报考的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第三章 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 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 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C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民族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单独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于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后单独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需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且符合相关高校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志愿。相关高校应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合格考生名单。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七条 报考高校自主招生,且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公示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经公示符合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高校自主招生的照顾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各高校招收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考生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
热点 问 答
1.什么是平行志愿?
答: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在向普通高校投档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改变往年志愿优先的投档模式。也就是说,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考生成绩顺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该批次的院校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此类推。档案投出后均视为第一志愿。
2.平行志愿有哪些利弊?
答:从部分先行试点省份的实践经验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可以说是利弊并存,优劣同在。其有利之处,概括而言,主要体现在“三减少”、“三提高”上,即填报志愿的难度与风险相对减少,高分落榜现象相对减少,高校缺档现象相对减少;志愿匹配性进一步提高,录取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具体而言,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利之处有如下几点:
一是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意义在于它对于不同批次不同分数的考生在客观上都增加了选择范围,比梯度志愿有更多的填报和投档机会。对每一个考生而言,在同一批次都可以同时填报几所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高校,志愿的选择空间增大,志愿填报的风险降低,能够减少考生志愿填报时的心理压力,有利于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理性填报志愿。
二是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较好地解决高分考生落榜问题。设置院校平行志愿,实行的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并严格按照考生的成绩总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增加考生的投档机会,较好地解决了高分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榜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提高录取过程中的出档率,减少部分高校“大小年”或缺档现象。根据实行平行志愿的几个省的经验来看,实行平行志愿的出档率均超过95%,而且大多数院校在第一志愿出档时,就能够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断档现象大为减少,有效规避了高校招生过程中的“大小年”现象,使得考生得到更加合理的分流。
四是有利于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实行平行志愿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要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有助于规范高校招生录取行为,增加招生录取的透明度,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而且,实行平行志愿满足了考生同时选择几所院校的需求,考生的意愿表达有了更多的空间,大多数考生都可以录到填报志愿时选择的院校,大大提高了考生志愿满意度。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把分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与推进素质教育强调对人才培养、评价的综合性、多元化的要求相悖。二是会造成高层次高校生源的高考分数扁平化,各专业的录取分相差不大,长远来说对高校发展及人才培养不利。同时,易造成高校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对于像我省这样高水平院校较少的省份,要扶持一些有潜力的高校上水平、上层次,会有所影响。三是由于投档时要反复与招生学校沟通、模拟投档比例,会大幅度增加招生的工作量和时间。此外,如果考生认识不正确,报考的都是自己高考成绩达不到录取分数的院校,也可能落榜。
3.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有哪些特点?
答:概括起来,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有以下特点:
(1)每批录取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各批次录取均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
(2)分数优先进行投档。按照省招生办统一公布的排序原则,首先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排序情况逐个对考生进行检索和投档,充分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原则。
(3)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考生所填报的每一个院校志愿组的多个院校志愿属于并列志愿,但是对每个考生进行检索时,是按其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逐个进行的。当检索到符合条件的院校时,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它志愿。
(4)各院校志愿组均为一次性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含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如果考生因第一院校志愿组三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由于某种原因被院校退档,就要等待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投档,如果因同样原因仍未被投档,就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4.与外省比较,我省实行的平行志愿有什么创新点?
答: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借鉴了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了我省高校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力图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其主要创新点有:一是每批次设置了两个院校志愿组,按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设置第二院校志愿组,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组的补充,保持了原有志愿填报方式的优势,一方面可尽量解决第一志愿组退档考生的出路,让考生多一次投档机会,另一方面,又可以弥补第一院校志愿组生源不足,以及适当解决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扁平化的问题。这是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最大亮点。二是2010年我省在矛盾较为突出、考生填报志愿压力较大的本科层次院校实行平行志愿。目前多数省份只在一本院校实施,有些省份在本、专科院校实施。这是充分考虑到我省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因为我省本科招生计划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本科录取竞争较为激烈,上本科线的考生在选择填报志愿方面面临的压力更大,实行平行志愿效果会更好。
5.我省2010年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答:2010年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美术类)和专科院校2010年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按我省2009年填报志愿及录取模式进行招生。体育、音乐、美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含文、理科,下同)专业志愿,未被体育、音乐或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其报考的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6.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可填报多少个志愿?
答: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3个A、B、C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7.2010年,考生什么时候填报志愿?
答:2010年,我省普通高考填报志愿仍然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本科、专科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同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3个(A、B、C)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其中,本科层次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8.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投档?
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将先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照顾加分情况进行排序。即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比如理工类考生张三、李四总分相同,则看他们的理科数学成绩,理科数学成绩高者排序在前;若理科数学同分,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相同,则看语文成绩;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成绩。如果考生最后排序及志愿完全相同时,则一起投档,由高校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文史类投档分相同的考生的排序办法也是如此。如果张三高考总分是620分,李四高考总分是600分,但李四是体育尖子,符合加20分照顾政策,则李四按620分参加投档排序,但他的高考成绩比张三低,因此,李四将排在张三之后投档。
9.我省2010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过程是怎样的?
答:我省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录取时,总的投档顺序是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的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为更好地保障我省考生利益,确保高校录取工作正常秩序,在各批次的第一志愿组录取时,将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先进行预投档。每批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招生办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二是确定正式投档比例。预投档后,高校根据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由省招生办确定正式投档比例。三是正式投档,省招生办根据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以一定比例向高校投出电子档案。四是高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将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上报省招生办。五是省招生办审核高校录取情况。
10.正式投档前为什么要进行预投档?
答:考生志愿是高校录取的依据,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原因,每年各高校之间,以及高校各专业之间,都存在生源不平衡的现象。有的高校、专业,考生报得多,生源大大超过计划数。这些高校录取时,将会退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被退档考生落选的风险较高。要使高校减少退档考生人数,一方面是考生专业志愿填报要合理,另一方面,需合理确定高校投档比例。省招生办在正式投档前安排两次预投档,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从我省考生利益出发,努力提高投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维护我省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具体而言,省招生办采取预投档的措施,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是为了让高校更好地了解本校的生源情况,使生源较好的高校能增加招生计划多招录我省考生;二是让高校合理、准确地确定投档比例,尽量减少被退档考生,最大限度地降低高分考生落选的风险。
1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顺序如何?
答: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比如,文史类考生张三高考投档分为600分,根据省招生办对全省文史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张三排序结果为2000位。假如他达到本科一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那么,在本科一批投档时,当计算机从高分到低分检索到2000位时,张三所填报的第一院校志愿组的三个平行志愿将按其自然顺序依次被检索。这将出现四种情况:张三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线,则张三的档案被投到A志愿院校,余下的B、C志愿就不再检索,B、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也就不起作用;如果张三未能达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线,但是达到了B志愿院校的投档线,则投到B志愿院校,C志愿就不再检索,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也就不起作用;如果张三的投档分未达到A、B志愿院校的投档线,而达到了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则投到C志愿院校;如果张三投档分均未达到A、B、C三所院校的投档线,则张三的第一院校志愿组的三个平行志愿逐一被检索后都无法投出,只能等待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投档录取或参加征集志愿。
12.实行平行志愿后,高分考生是否一定录取?
答:不一定。首先,高分是相对的。实行平行志愿,对于排序在最“热门”三所高校招生计划总量之内的考生,如果填报这三所高校志愿,且专业志愿填报合理,应该说录取是有保障的。比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三所高校在我省公布总的理科招生计划是150人,那么,排位在全省前150名的理科考生,填报这三所高校,投档时将可以投到这三所高校,如果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合理,也不会给学校退档。对于排序在150名之后的考生,由于不知道其他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志愿风险依然存在。
13.实行平行志愿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如何?
答:《实施办法》主要是对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做出相关要求和规定。高校招生录取涉及多方面的要求和条件,2010年高考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下称《调整方案》)执行。《调整方案》中包括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也对相关具体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考生可通过《调整方案》和《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了解其他报考要求。
14.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相比于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什么变化?
答:平行志愿最大的变化在于其投档模式从过去的“志愿优先”转向“分数优先”。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时,是按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院校志愿顺序,先在第一志愿投档时间段进行检索,待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在第二志愿投档时间段进行检索,依此类推。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未能投出,或投出后被高校退档,则要等待第二轮投档,第二轮投档要看考生第二志愿院校是否有不满额的情况,若该院校出现不满额的情况,并且考生又能满足该院校投档条件,才能投档。这种投档模式的权重在志愿上,是志愿优先的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也就是按省统一公布的排序规则,先按科类依据考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根据考生的排位情况对考生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即先按科类计算考生高考成绩和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情况,据此算出考生的投档分,然后再确定考生在该科类考生中的排序。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排序在后的考生必须等排序靠前的考生检索投档结束后才能检索。也就是说检索投档时,分数高排位靠前的考生始终比分数低排位靠后的考生优先。在检索投档时,还需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检索是按考生院校志愿组三个志愿的自然顺序逐一检索的。例如某考生第一院校志愿组填有A、B、C三个志愿,省招生办在检索时,是按他的A、B、C三个志愿依次检索的。因此,这种投档模式的权重在投档成绩上,是分数排序优先的模式。
15.我省2010年为什么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
答:完善科学、合理的志愿填报方式是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近年来,我省一直致力于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方式的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考生报读合适高校、降低选择风险、增加录取机会的志愿填报方法,不断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2007年,我省在专科层次试行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2008年起,本专科各批次志愿均在成绩公布后填报。从近年的录取情况看,考生逐步适应了志愿填报的变化,考生志愿填报总体比较均衡,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志愿优先的投档录取模式依然存在着考生填报志愿风险较高、难度较大等问题。按照教育部的布置和要求,结合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在总结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段填报志愿、考后公布分数填报志愿等填报方式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和广泛调研,我省决定于2010年在本科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希望通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和压力,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
16.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面临什么风险?
答: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一定程度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并不是说平行志愿这种模式没有风险。平行志愿仍有风险,考生和家长应该对平行志愿的风险有正确的认识,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充分利用平行志愿的优势,有效规避平行志愿的风险。平行志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是投档而被退档的风险。高校择优录取的原则允许院校投档考生数略大于招生计划数,省招办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虽然投档比例会低于往年,但实际投档比例仍可能大于1:1,因此,超过比例所投的部分考生存在着面临退档的风险。
二是填报志愿时定位不恰当的风险。虽然平行志愿为考生选择同一层次的学校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但是,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投档成绩没有达到自己填报的所有平行志愿院校的调档线,在两个平行志愿组的投档过程中该考生就不可能被投档,从而造成投档失败,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三是填报志愿时无“梯度”的风险。平行志愿在投档检索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检索。考生填报志愿时如果没有考虑院校之间的层次高低、报考冷热,完全把同一层次学校依次排列,不形成志愿的合理梯度,也可能出现不能被投档的结果。
四是考生自身的缺陷带来的风险。由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采取一次性投档,投档后没有立即进行补档。考生被投档后,如果考生有投档成绩相对较低、身体条件较差、不符合特殊专业的体检要求、综合条件偏低等情况,退档风险较大。而一旦退档,考生只有参加第二院校志愿组录取,如还被退档,就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甚至进入下一批次的录取。
五是不服从专业调剂带来的退档风险。我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所有院校志愿组的所有院校志愿中,均设有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院校后,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学校无法进行专业调剂,则该考生就可能被退档。根据兄弟省(市)实施的情况,因专业不服从而退档的在整个退档考生中所占的比例是较大的。
17.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怎样填报志愿,才能增加录取机会?
答:平行志愿仍有风险,考生及家长绝不能掉以轻心,应充分了解平行志愿的优势和风险,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才能增加录取的机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意仔细了解有意向填报的高校的相关情况。在填报前,要认真搜索目标高校的招生资料,熟悉高校招生章程,弄清高校录取规则(包括专业录取规定、加分政策等),了解高校办学情况和招生要求等等,以个人的实际情况和招生要求所提供的可能性为基础,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明智选择志愿,才能把握住录取机会。
二是准确定位,合理填报。与传统志愿填报方式一样,考生仍要根据自己的分数、在全省的位次以及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情况准确定位,从本人高考成绩出发,结合个人兴趣、特长,选择适当的学校与专业,千万不要片面地强调个人的兴趣愿望,不考虑本人的高考成绩,脱离实际地“低分高报”。如果“低分高报”,就可能使自己失去被高校录取的机会。当然也不必要“高分低报”,如果这样,也可能失去好的机会。因此填报志愿时,考生应该首先清楚自己的高考成绩在全省的排序,进而比较准确地定位自己选报的学校、专业。
三是注意院校和专业志愿冷热搭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后,高校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差距大大地缩小了,这样,有的专业,特别热门专业和优势专业,就可能出现“拥堵”。因此,平行志愿模式要求考生更加重视专业的冷热搭配和“服从专业调剂”,在专业的选择上一定要留有一定的余地。如果考生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录取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而那些不愿意调剂专业志愿的学生,则被退档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层次和专业报考热度,既要有成绩可以达到的最高水平的院校和最合适的专业,也要有自己成绩能够达到并保证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做到报考“热门”和“冷门”院校及专业相结合。对地域的选择,要强调“东西南北中”,只要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就要勇敢地选择,确保平行志愿成功率。考生如果完全把同一层次、同一地域的学校依次排列,也可能出现不能被投档的结果。
四是注意志愿的“梯度”。平行志愿的投档,是按考生平行志愿所填报的同一院校志愿组的三个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的,一旦符合条件,档案即投向先检索的高校。如果平行志愿的顺序不合理,不形成合理的志愿梯度,也可能导致考生与较好的院校失之交臂,甚至出现档案无法投出的现象。因此考生填报的院校之间要有一定的从高到低的梯度,要拉开档次,把握好冲、稳、保之间的梯度关系,既要避免“高分低就”追悔莫及,又要有效规避风险,万一分数没有达到较好的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有相应的院校可以就读,避免了落到更低批次院校甚至落榜。
18.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时为什么要重视高校录取的“平均分”,淡化“最低分”。
答:过去考生填报志愿大多要参阅高校近几年的录取“最低分”,但是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后,学校录取分数出现扁平化趋势,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差不大,再加上高校的“大小年”现象也会逐年减少,高校录取分数也就相对稳定,很少大起大落。因此,“平均分”就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出一所高校的办学层次和实力,所以,填报平行志愿时,最好参考高校以前的录取平均分,尽可能淡化“最低分”的概念。
19.为什么不将每批院校按第一院校志愿组、第二院校志愿组进行分类,以便考生对应填报?
答:将每批院校按第一院校志愿组、第二院校志愿组进行分类,让考生填报志愿,这是对平行志愿的误解。省招生办根据学校的办学水平,已将在我省招生的高校安排分批次录取。在同批次录取高校中,由于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的差异,社会认同水平的高低,以及考生报考冷、热程度的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客观上同样会出现不同层次的院校。这些因素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冷”、“热”不均,是造成各院校投档线高低不同的根本原因。在填报志愿前及投档前,是无法确定各高校的投档线的。因此,再将每批次高校人为地分为第一院校志愿组、第二院校志愿组,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能的。考生应根据自己高考成绩排序情况,在充分估计其他考生可能填报哪些院校志愿的基础上,合理分梯次填报第一、第二院校志愿组,以提高录取机会。
20.投档录取时,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是如何处理的?
答: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照顾加分投档条件,排序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值。如果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比如,理工类考生张三,高考总分580分,是归侨子女,按照规定,可享受15分的照顾,同时该考生又是省级优秀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享受20分的照顾,因为排序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值,实际排序投档时,张三的投档分为600分,同时理工类考生李四不享受政策性加分但高考成绩也是600分,那么在排序投档时,李四优先于张三进行检索投档。
21.考生志愿信息可以更改吗?
答: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管理,考生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并且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22.2010年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管理有什么变化?
答: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民族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单独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于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后单独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3.2010年我省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如何投档录取?
答:各高校招收特殊类型考生,不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今年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分三类进行投档录取:
一是符合相关高校招生录取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志愿,相关高校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合格考生名单。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在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便进入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
二是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公示条件的自主招生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在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将经公示符合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高校自主招生的照顾录取分数线,一般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便进入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
三是招收单考单招、保送生、非通用语种、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第二学士学位、残障生、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宣传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