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广州市2014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
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中(职中、中职、技校)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2014年3月19日-20日为退役士兵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
2.报考地点:退役士兵本人到安置地的区招考办办理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有关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广州市民政局审核盖章的《广东省2014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
(4)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报名手续时,退役士兵须到区招考办领取高考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gzzk.cn)并修改密码,以备在填报高考志愿及查询高考成绩时使用。考生必须通过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广东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在网上自行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
(四)考生须于3月17-21日在报名现场完成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包括普通高考报名电子摄像、核对报名信息、在核对表上签名等。高考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均不得更改。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报考信息无效。
(五)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25元/科。
二、文化课考试
(一)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试时间:2014年6月7日-8日。
(三)考试内容参阅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考试大纲。
(四)请考生按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由高考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填报志愿
(一)退役士兵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成绩并划定了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进行,并与报考专科类考生同批填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根据《广东省2014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院校查阅《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目录》,了解相关院校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便填报好志愿。
(三)填报志愿的地点:在安置地的区招考办。
五、录取和入学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单独划定退役士兵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退役士兵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附件:1.广东省2014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
2.广东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广东省2014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穗招考办〔2014〕47号)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2014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