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
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
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有关事项和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通知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含征集志愿时间),各报名点应结合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生咨询和志愿表打印签名工作,确保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文档附件:
附件1:(粤招〔2017〕3号)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