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翻印文件与原文件有同等效力,请遵照执行。
(粤考院函【2025】11号)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通知.doc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翻印至各区招考办。2025年2月14日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