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体育考试问题解答
一、今年体育科目成绩有没有改变?
答:没有改变。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一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1〕2号)的规定,体育科目成绩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体育科目成绩满分为60分,占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的8%,中考总分满分仍为810分。
二、各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怎样计算?
答:普通考生、择考生、免考生体育成绩按不同方法计算:
1.普通考生考试成绩取两个项目的平均成绩,平均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再乘以60%即为考生的体育成绩。
2.择考生考两个项目的取两个项目平均成绩的90%,折算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考一个项目的取该项目成绩的70%。所得成绩再乘以60%即为考生的体育成绩。
3.免考生体育成绩为满分,即60分。
三、今年择考生可以择考多少项?
答:择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考试项目中选择力所能及的一个或两个项目。
四、择考两项可以拿满分吗?
答:择考两项的项目成绩平均分超过111分就可以拿满分。
例如:某考生项目1得118分,项目2得112分,两项取平均分=(项目1得分+项目2得分)/2=115,115*90%=103.5,103.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最终体育科目成绩是60分。
五、哪些情况下,考生可申请免考?
答: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二甲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即初中阶段未能上体育实践课和进行其他体育活动者),并按有关程序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考生。
1.因身体残疾申请免考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
(2)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资料。
2.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免考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二甲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2)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资料;
(3)在校期间三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
六、哪些情况下,考生可申请择考?
答: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程度达到I或Ⅱ度,但平常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具有运动能力的残疾人考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
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如下:
1.营养不良:体重(公斤)/身高2(米2)≤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体重(公斤)/身高2(米2)≥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申请择考考生须提供残疾人证或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选择800米跑、1000米跑的,还需提交心电图检验报告表(应有医生诊断结论)。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申请择考的考生,以初三年级年度体检表作为审核依据。
七、哪些情况下,考生可申请缓考?
答:1.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临时患有严重伤病,如外伤等其他疾病。
2.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前或体育考试期间,有发热、腹泻、腹痛、呕吐、头疼、头晕、胸闷、抽筋、肌肉拉伤、皮疹、痛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领队教师或监考人员,在随队校医或考场医生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后,由考场和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缓考。
3.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择考申请,由考场和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择考。
在考试前申请缓考考生须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八、申请免考未通过,还可以办理择考或缓考手续吗?
答:可以重新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九、申请免考到考试时还在申诉和复检,没有审核结论,该怎么办?
答:缓考前必须完成医务审核,如审核不同意免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缓考。
十、体育考试现场能申请免考吗?
答:不能,体育考试现场只能申请缓考或择考。
十一、缓考时未痊愈或受伤,必须参加考试吗?
答:可现场申请择考,无论现场医务审核同意择考还是不同意择考(普通考生),考生如不参加相应项目的考试,按自动放弃体育考试作缺考处理。
十二、在考试现场如何办理择考、更改项目、缓考?
答:考生填写“现场择考、更改项目、缓考审批表”(向考场申请);学校领队、医务审核组负责人、裁判长、纪检组负责人、主考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给出意见,并在审批表上签名。如审核同意缓考,已考的项目成绩作废,须重新参加所选项目的考试。
十三、考试动作不规范或失误会影响成绩吗?
答:会影响成绩。例如:一分钟仰卧起坐动作规格未达要求不计次数;一分钟跳绳、一分钟踢毽、足球25米绕杆动作失误,计时器不停,纠正动作后继续考试。
十四、体育考试时考生要携带什么证件进入考场?
答: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打印的体育考试准考证(成绩登记卡)提前半小时赴考场报到,经考场检查核对无误后才能参加考试。考生必须穿运动服装参加体育考试,不得自带器材。
十五、体育考场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及影响他人考试,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以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2.检录时,考生必须确认自己姓名和考生号;考试时,按照秩序册编排站道、列队。严禁考生不按秩序册参加考试。
十六、每考完一个项目,考生必须签名吗?
答: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监考员必须现场当众宣布成绩,考生必须签名确认成绩。电动计时与电子测距项目的成绩在电子显示屏公布,同时考生在《2011年广州市中考体育成绩单》上签名确认;其他项目考生在《2011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准考证及成绩登记卡》上签名确认。
十七、考生在体育考试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自己考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考前合理进行运动训练和活动,防止疲劳和创伤。
3.注意休息,保证睡眠时间,以良好状态参加体育考试。
4.要注意饮食卫生,考前不能空腹,不宜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适当补充水分。
5.考前要做好准备运动,考后要做好放松活动,防止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6.穿合适运动服、鞋参加相应体育项目的考试。
7.考前身体如出现不适或临时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不要勉强、不能隐瞒,要及时主动向领队教师或监考人员报告。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