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研究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简称“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体育考试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全市中考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17年广州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组,由分管学校体育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安全保卫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研究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区教育局要成立本区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中考和市招考办关于考务工作的文件要求,确保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关于中考体育考试办法及考试时间
(一)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办法整体与2016年保持不变,仍按照《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执行。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4月,缓考时间安排在2017年5月19日(周五)。
(二)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增加100米游泳项目,考生可在100米游泳和耐力跑两个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考试(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游泳项目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5月,缓考安排在文化课考试后,具体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择考或免考。如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统一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三、关于体育考试各项工作联系方式
考试办法: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电话:22083728。
医务审核: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电话:22083733。
考试规则:市教研院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研究室,电话:83355430。
特殊体育考试:市教研院特殊教育研究室,电话:83359270。
考务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中考科,电话:83906847。
设备数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管理科,电话:83906865。
四、为了使中考体育考试顺利进行,各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耐力跑和游泳等项目训练时,要加强管理,制定周密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附件:1.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组名单
2.100米游泳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
文档附件: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组名单.doc
100米游泳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