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普通高中第一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结束。由于部分区、县级市个别公办学校和部分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为满足考生的需求,现由我办在7月11-13日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有关规定和办法及补录计划公布如下:
一、考生补填志愿资格
参加了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报名参加统一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补填志愿。
二、补录办法
1.凡符合补录志愿资格的考生,须自行登录广州招考网(www.gzzk.cn )的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从我办公布的有补录计划的学校中,依照学校的招生范围选择填报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学校志愿,第1志愿须是填报公办公费或民办高中学校,第2、3、4志愿可填报公办公费、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学校。
2.录取原则:在各补录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补录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40分。部分区、县级市公办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按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公布的执行。
3.补填志愿和补录时间安排:
7月11日上午8时至7月12日中午12时,需办理补填志愿的考生,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 )进行补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考生未确认的信息无效。
请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为本区、县需申请补录但缺乏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条件,完成补报志愿的工作。
7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凡有补录计划的高中学校进行网上补录工作。
三、补录计划
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详见附件。补录学校的具体招生信息见《二〇一一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或浏览广州招考网中招网上咨询会学校介绍。
四、补录结果公布方式
补录结果将于7月13日下午通过免费群发手机短信、广州招考网(www.gzzk.cn)以及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查询热线电话16880212的方式公布,同时把录取通知书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发送到考生个人邮箱。
附件: 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
序号 |
学 校 名 称 |
招生范围 |
补录 计划数 |
宿位数 |
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 |
1 |
广州市第六十六中学(公费) |
白云区 |
50 |
50 |
460 |
2 |
广州市第八十一中学(公费) |
29 |
29 |
460 |
|
3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原市桥二中)(择校) |
番禺区 |
6 |
__ |
520 |
4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中学(择校) |
5 |
__ |
520 |
|
5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第三中学(择校) |
11 |
__ |
520 |
|
6 |
广州市番禺区石北中学(公费) |
394 |
394 |
460 |
|
7 |
广州市南沙区麒麟中学(公费) |
南沙区 |
105 |
105 |
440 |
8 |
广州市南沙区麒麟中学(择校) |
33 |
__ |
440 |
|
9 |
增城市高级中学(择校) |
增城市 |
5 |
__ |
540 |
10 |
增城市仙村中学(择校) |
11 |
__ |
440 |
|
11 |
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民办) |
全市 |
11 |
11 |
440 |
12 |
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民办) |
14 |
14 |
440 |
|
合计 |
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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