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招办普〔2008〕45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10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5号)的精神,现将2008年普通高校录取广东省保送生和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及时在当地有关媒体予以公布。 附件:1、2008年普通高校录取保送生名单 2、2008年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录取考生名单(点击下载附件)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