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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1-10-09 08:50:00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粤考院〔2011271

 

关于2011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1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4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1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1922印发


附件:

2011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1864

高等代数(一)

5

02002

数学分析(二)

6

02005

常微分方程

7

02014

微分几何

8

02019

数学分析(三)

9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10

07085

初等数学研究

11

10544

线性规划

12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3

11402

应用统计方法

14

11503

组合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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