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业务 > 文件通知
关于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2-06-06 08:29: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相关社会助学组织:

  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由助学机构集中组织收表、集中发证的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初审工作将于61820日进行,考生在初审前可自行或由助学组织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相关社会助学组织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办缴交所需材料进行考生申请毕业初审(特别提醒:本通知只适用集体办理毕业初审的社会助学组织,非集体办理毕业初审的社会助学组织的考生请到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初审)。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二、办理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申请毕业登记:615-20日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上网申请。

(二)毕业初审(集体办理):618-20日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进行毕业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我办主要负责社会助学组织集体办理毕业初审工作,考生个人办理申请毕业和初审请前往所在地附近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

 

附件:1.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表

2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须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表

 

615-20

618

619

620

62527

 

 

 

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组织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8:30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10:30 广东行政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8:30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1000广东农业干部管理学校、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北达专修学院

 

 

8:30博导教育机构

1030广东现代管理专修学院、广东林业学校

 

 

  

 

 

社会助学组织到我办办理校对毕业生名单及数量、盖章、上交毕业登记材料等工作,时间安排是:25日(18日办理申请毕业初审的助学组织);26日(19日办理申请毕业初审的助学组织);27日(20日办理申请毕业初审的助学组织)。

 

 1430 珠江管理专修学院 

 15:30 广东女子职业学院、达德教育集团

 16:30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职能自考辅导学校

 

 

14:30 中山大学、广州中成软件技术培训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15:3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成人教育中心、私立华联学院

1600广东商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14:30、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广外南国商学院

1600通用自考辅导学校、白云学院

备注:请各社会助学组织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毕业初审,以免排队等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