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3年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
登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相沟通院校、独立办班和民办教育助学组织: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3〕36号)(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的管理,现就我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进行登记和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注册和备案的范围
广州市内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主考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教育助学组织。
二、登记注册和备案的内容
(一)广州市2013年度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备案情况表(加盖公章的正式文本)(附件2)。
(二)广州市2013年度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备案情况表导入模板(电子版)(附件3)。
(三)民办教育助学组织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2013年11月26-28日。
(二)办理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4楼自考科。
(三)登录广州招考网下载附件2正式文本表格和附件3导入模板共2个文件,文本表格内容需与导入模板内容相一致。
四、联系方式
(一)导入模板电子版文件以(助学单位代码+助学单位名称)重命名后上传至邮箱:hjr100123@163.com。
(二)联系人:黄敬茹,电话:020-83906858。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3〕36号)
2.广州市2013年度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备案情况表(Word格式)
3.广州市2013年度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备案情况表导入模板(电子版)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文档附件:
广州市2013年度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备案情况表导入模板.xls
(穗招考办〔2013〕242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2013年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