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示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9号), 2023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2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名单保留至2023年8月3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办(联系电话:020-83868062)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增补1人).pdf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