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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师范大学小语种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请示的批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5-03-07 01:56:54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粤招办普 [2005]18号

 

关于华南师范大学小语种专业实行

单独招生的请示的批复

 

华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2005 年华南师范大学小语种俄语专业单独招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 2005 年小语种俄语专业招生 13 名,招生考试工作由你校单独组织提前进行。同意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 27 所省一级中学推荐考生(见附件),每所中学各推荐 1 2 名,全省共推荐 54 名热爱俄语专业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你校单独统一组织的招生考试。单独招收小语种的招生章程请你校自行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笔试)、英语视听说。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具体安排,由你校通知有关中学。推荐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推荐工作,推荐的学生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未张榜公示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录取。对推荐出来的学生,由你校组织考试。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严格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要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请你校接到本批复后,将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录取办法报送省招生办公室。

附件:具有资格向华南师范大学推荐考生的中学名单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批复

 抄送:各有关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中学
附件:

 

具有资格向华南师范大学推荐考生的中学名单

 

 

华南师大附中

广雅中学

广州市二中

广州市铁路一中

惠州市一中

湛江市一中

江门市一中

清远市一中

北江中学

潮州市金山中学

汕头市一中

中山市一中

深圳中学

东莞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

执信中学

广州市六中

肇庆中学

阳江市一中

佛山市一中

茂名市一中

韶关市一中

梅县东山中学

汕头市金山中学

揭阳市一中

中山纪念中学

珠海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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