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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5-04-20 08:40: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

粤招〔2005〕4号

 

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见附件二)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批准,2005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有关通知要求招收保送生。

二、招生计划:招收保送生的计划,列入国家核定的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内。

三、保送生的条件:保送生必须是德、智、体一贯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并符合教育部《通知》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

四、推荐保送生的办法:各有关中学按保送生的条件在广泛听取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征求被推荐者本人的志愿。有关中学将推荐保送生的情况以及保送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规定时间直接寄有关高校,同时通知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将保送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号报本市招生办。

五、保送生的考察和资格审查: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在各中学推荐的基础上,负责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保送生的录取与否,由普通高校确定。

六、保送生的录取办法:被推荐的保送生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审批表》(附件三)并签名盖章,然后由中学校长、招生院校主管校领导签名,学校招生办盖章,最后由招生院校于5月10日前将录取的保送生审批表以及录取名册等(附件四、五)送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录取的保送生,由有关招生院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各招生院校应及时将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知各有关中学。

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公布各普通高校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各中学也必须在本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招收保送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市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检查和监督各中学的张榜情况。

省招生办公室于5月下旬前将各有关高校已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2005年普通高校录取保送生名册》(附件五)汇总发至各有关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市招生办公室将保送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填写在附件六的“考生号”栏内并加盖市招生办公章后,立即将附件六传真发回省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20-38627837。

七、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招生院校、中学、市招生办公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严肃纪律。要从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教育公正、公平的高度,认真做好招收保送生的工作。中学不得推荐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学生给高校;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学生。严禁弄虚作假和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收保送生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学校主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保送生坚决清退。

八、请各市招生办公室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有关中学。

附件:

一、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5]41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审批表

四、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保送生审批表

五、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保送生名册

六、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保送生名册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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