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广州市2005年普通高考考生
考试成绩复查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生办公室、学校:
根据省考试中心的通知精神,现将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复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考生在领到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9日前携带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查高考各科成绩登记表》(各有关学校可在OA网下载表格)。
2、区(县级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30日17:00前在互联网上将考生的申请输入到省考试中心的数据库中,网址如下: http://www.ecogd.edu.cn/loc。
3、市招考办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登录数字证书到各区(县级市)招生办请注意查收。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