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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高考第二阶段报名工作的补充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6-02-24 08:08:07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普通高考第二阶段报名工作的补充说明

 

普通高考第一阶段体育类、艺术类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 227日将转入第二阶段普通类( 3+X)和“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的报名,为了使第二阶段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对第二阶段报考的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 、采集基本信息是高考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报考时,考生必须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准确录入本人所有的基本信息(如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学校(报名点)必须在“考生基本资料查看”栏逐一检查和督促考生录入基本信息情况,以免影响高考数据上报和录取工作。

2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特别注意:须选择简体中文输入法输入,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要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考生报名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报名数据,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此考生要认真、仔细校对所录入的信息及《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确保无误。

3 、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学校要有专人加强对报名进度的监测,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间内必须每天登录高考报名后台在“报名进度监测”栏,查看本校已确认考试资格的考生人数和未确认考试资格的考生人数、名单。对本校(报名点)已报名的考生,逐一检查是否“已确认报名资格”,督促考生在 37日前确认报名资料。各学校(报名点)务必在 310日前,按考生所报的科目收取考试费,并对考生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已交考试费和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各学校(报名点)须在“ 审核考生信息和收费情况栏”对其作确认处理。

4 、只报考省外单考的考生,因在外地参加术科考试,未能在第一阶段及时办理报名手续的,允许在普通类考生报名结束前补办报名和确认手续。

5 、报考了体育、美术、音乐术科考试的考生,若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的,允许在第二阶段报名期间加报其他选考科目 (但不得删除已经报考的体育、美术、音乐术科 )

6 、所有中职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 、审核体育尖子资格时,考生必须要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和运动员证书。经审核不符合体育尖子条件的考生,由学校(报名点)负责对“体育尖子”的信息点作出更正。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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