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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省高考考生尽快解决身份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06-05-24 08:04:15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公( )字〔 2006 259号

 

关于为我省高考考生尽快解决

身份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户政 (治安,人口 )处、科、股,招生办公室:

2006年度全国高考即将开始,由于我省正处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峰期,换领证件人数众多,工作量巨大,我省公安机关专门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 ( 包括一代证)的高考考生等急需使用证件的人员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二代证。但目前仍有部分考生不能及时办理和领取二代证,为了确保高考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明,顺利参加高考,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办理二代证。对于已经申办却尚未领取二代证的高考考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说明情况,要求加快办证。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要尽快将这部分人员的制证数据收集并单独打包上传制证,同时将制证数据包号及人数专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优先办理二代证。

二、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无法及时办理和领取二代证的考生,可以向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或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各地公安机关要重点保障考生的需要,予以当场办理。各地教育部门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考生办理相关高考手续和准予参加考试。

三、办理个人身份证明。对于极个别因特殊原因也无法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还可以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个人身份证明” ( 式样附后,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派出所应当 场予以办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各考场核准“个人身份证明”和县级招生办颁发的准考证上相关信息一致后,允许考生进场考试。此措施仅限于今年在本省范围内适用。

四、入学说明。凭“个人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而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二代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便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个人身份证明

(一式两份)

 

姓名

 

性别

 

民族

 

(盖章)

出生日期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详细)

 

申办原因

 

受理时间

   

有效期限

一个月内

申请人

签名:

2006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审核意见:

2006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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