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教 育 厅
粤教体〔2007〕9号
关于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
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点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O05〕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普通高校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中山大学等19所普通高校为我省办高水平运动队学校(各校办队项目详见附件)。其中中山大学等8所经教育部批准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号的规定进行招生;其余我省批准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按《国家体育总局 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的规定进行招生,原则上只能招收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运动健将或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
各办队院校应按照我厅批准的布点项目及有关项目的招生范围,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对拟招收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积极参加我省及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切实办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运动队。
附件: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点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07
年广东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点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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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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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布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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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布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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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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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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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游泳、排球、篮球、击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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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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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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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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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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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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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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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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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游泳、羽毛球、网球、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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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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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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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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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游泳、武术、羽毛球、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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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健美操、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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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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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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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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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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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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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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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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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网球、田径、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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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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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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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网球、定向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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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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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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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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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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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毽球、足球、跆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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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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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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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健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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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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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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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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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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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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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田径、游泳、乒乓球、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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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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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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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乒乓球、划船、定向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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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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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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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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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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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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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女子足球、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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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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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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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女子排球、健美操、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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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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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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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操、定向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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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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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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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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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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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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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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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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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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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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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在我省内各专业队招收运动员时,要求成建制的招生。
2
、各院校招收的运动员进校后的参赛资格执行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我省大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资格界定。
3
、教育部布点项目招生执行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厅〔2006〕l号之附件1)
4
、广东省布点项目招生执行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体育尖子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