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印发到每个高考考生)
1、
2、注意带齐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凡是两证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规定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涂改液、计算器、BP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任何人不得穿制服(校服除外)和携带不透明的饮水器皿进入试室。特别提醒在考试时,考生除带备2B铅笔和橡皮胶,规定要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4、准确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考生检查答题卡的页数无误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上准确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
5、考生领到条形码,要认真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的姓名、考号是否相符,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粘贴时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6、各科试卷使用A、B卷两种类型,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确认所领到的试卷类型(A卷还是B卷),并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相应的试卷类型。
7、正确使用作答用笔。作答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2B型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将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黑。考试结束前,未将所选选择题的选项填涂在答题卡的,其答题一律无效。作答非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各题目答题区域内进行答卷,不准用铅笔、红色、蓝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
8、正确填涂选做题。考生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看清题号,同时必须将自己选做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旁边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满涂黑。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9、规范填写答案。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字体务必端正、清楚。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或更改答题题号,其答案无效。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准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
10、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按考试违规论处。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场。
11、外语科目考试,考生必须遵守下表时间(高职考生除外)。
考试科目
| 日期
| 进试室时间
| 禁止考生进入试室时间
| 考试
开始时间
| 允许交卷时间
|
外语
| 14:25 | 14:45 | 15:00 | 16:30后
|
12、考生在考前应预先熟悉考场以及行车路线、路程时间、试室位置等,以免在考试当天延误时间。广州市各考场定于
13、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凡是有考试违规作弊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广州市招考办希望广大考生在备考期间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良好的饮食营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信地应考。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