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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0-10-26 16:04:21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含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应切实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班主任等渠道将《通知》传达到每个学生(含外出学习、集训和实习的学生)。各报名点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今年的报名流程与以往相比有较大变动,考生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方可派号报名。各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要按时组织学生进行注册,并提供计算机等必要的上网条件。

  三、考生的信息注册、预报名和确认报名资格流程按《通知》要求办理(见《通知》附件15)。考试机构报名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读取身份证、生成考生号、考生摄像、指纹采集、资格审核等)在“广州市高考报名派号管理平台”进行,各报名点需提前准备手持式身份验证设备(蓝色平板电脑)、高拍仪、背景板(布)等设备,并根据系统提示按时上传审核材料。

  四、各报名点在确认报名资格时,应同步收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考生加分资格申请和需省招生办协调回原籍报名的考生申请,在报名结束时汇总上述3类考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区招考办。区招考办需在11月13日前将名单和材料汇总报送我办。其中,申请加分资格考生的材料原件应送区招考办审核,每份复印件上须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署核准人姓名和日期,并加盖区招考办公章。申请优先录取考生的材料复印件由区招考办留存备案,无需上送。

  五、各区招考办负责做好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通过“广州市高考报名派号管理平台”的初步筛选,结合省报名系统提供的考生学籍户籍联网核查信息,于11月18日前确定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并汇总上报我办。

  

        附件:1.广州市2021年各区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点

  2.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1-2.rar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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