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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3-08-14 17:59:23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规定〉的通知》(粤侨办〔2021〕1号)和市委统战部的有关工作安排,2024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已经启动。请你们及时将以下内容传达至有关考生:

  一、受理申请对象

  “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考生本人为归侨学生,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2024年在本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含非本市户籍),以及在广东省外报名参加高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可依本办理指南申请确认“三侨生”身份。

  二、受理申请时间

  2024年“三侨生”身份确认办理的受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11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超过受理申请时间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受理申请地址

  办理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窗口(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珠江新城地铁站B1出口)

  咨询电话:83550235、83550230、83551560   

  四、办理要求

  申请办理“三侨生”身份确认,须规范填写《广东省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广州侨网www.gzqw.gov.cn下载或现场领取,个人出入境情况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手机APP“移民局”查询下载),并按所属“三侨生”类别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现场查验原件)。

  (一)属归侨学生类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确认考生本人为归侨身份的以下之一材料:

  (1)《华侨回国定居证》复印件;

  (2)已注明本人为华侨回国定居落户的《居民户口簿》;

  (3)曾经是外籍华人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证书;

  (4)确认国外居留期间符合华侨身份的材料原件,以及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的声明书。

  (二)属归侨子女类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确认考生父(母)为归侨身份的以下之一材料:

  (1)《华侨回国定居证》复印件;

  (2)已注明本人为华侨回国定居落户的《居民户口簿》;

  (3)曾经是外籍华人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证书;

  (4)确认国外居留期间符合华侨身份的材料原件,以及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的声明书;

  (5)归难侨安置所在地或安置单位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原始档案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原件;

  (6)单位人事或相关部门根据个人档案出具的可确认归侨身份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及相关情况说明原件。

  2.确认归侨与其子女关系的以下之一材料:

  (1)考生的《出生证》;

  (2)考生家庭的《居民户口簿》;

  (3)归侨与其子(女)的关系公证书;

  (4)归侨与其收养子(女)保持5年以上抚养关系的收养关系公证书。

  (三)属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类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外国长期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或5年及以上合法居留签证)以及我国驻外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或公证文书。

  2.境内有法定资质机构出具的长期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或5年及以上合法居留签证)的中文翻译件。

  3.确认华侨与其在国内子(女)关系的以下之一材料:

  (1)华侨在国内子(女)的《出生证》;

  (2)华侨与其国内子(女)的关系公证书;

  (3)华侨与其收养子(女)保持5年以上抚养关系的收养关系公证书。

  (四)在本市报名参加高考的广东省外户籍考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考生户籍所在省的侨务主管部门函转的“三侨生”身份确认材料,或归侨身份证明,或侨眷身份证明。

  五、查询和公示

  2024年3月底,审核通过的“三侨生”名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上公示,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门户网站广东侨网(www.qb.gd.gov.cn)上公布。

  六、录取照顾政策

  普通高考录取时,对确认为“三侨生”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在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七、注意事项

  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身份确认资格的考生,取消“三侨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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