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粤考院〔2011〕226号)的精神,现将考生成绩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从7月25日10:00时起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广州市考生在获知或领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8月10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学校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表》(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各中学和报名点于8月10日 16:00前将考生的复查成绩申请通过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gzzk.cn/ )上报,由我办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成绩复查组织工作。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各中学和报名点及时按网上录入要求输入考生复查成绩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20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四、成绩复查结果公布。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考科)或报名点并通知考生。
五、考生需妥善保管成绩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在高考时将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和报名点须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再补办、不补发。
附件:1.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办法
2.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查询办法
一、网站在线查询
(一)广州市考生可登录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gzzk.cn/ )免费查询。
(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eesc.com.cn )或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5184.com)进行查询。
二、短信查询
(一)中国移动用户编写短信息“GAA+12位准考证号(考生号,下同)+4位出生年月”(例如准考证号是000123456789,出生年月是92年6月,则发送:GAA0001234567899206,下同),联通及C网、小灵通用户编写短信息“KAA+12位准考证号+4位出生年月”,发送至10622168,即可预定或查询成绩。
(二)广东移动、联通用户编辑短信息“123+12位准考证号+4位出生年月”发送到10629500,即可预定或查询成绩。
三、96040电话查询
中国电信固定电话、CDMA手机或小灵通,中国联通手机及铁通固定电话用户,只需拨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拨,无需加区号),按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及出生年月,即可查询到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也可以提前拨打96040进行短信通知预定(下发短信免费)。
四、手机电话语音查询
广东地区的中国移动用户直接拨打125902567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12位准考证号码+4位出生年月,即可预定或查询成绩。
附件2
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广州市 县(区): 报名点: 复查科目:
考生号 |
姓名 |
科目 |
原分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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