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我市2014年1月省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2014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3〕295号),我省201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月11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月11日上午 | 1月11日下午 | |
(8:30-10:00) | (10:40-12:10) | (15:00-16:30) |
化学、思想政治 | 生物、地理 | 物理、历史 |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下同)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时间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16日,各区、县级市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考生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工作。
三、报考对象
(一)准备参加我省2014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广东省户籍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二)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使用考试成绩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三)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我省所有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含运动训练等特殊专业招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等级,才能被相应高校录取。准备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试的,可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未取得理想成绩等级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办法
1.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和有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在学籍学校(报名点)报名。
2.无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外地返穗生(在外地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三年级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
(1)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港澳台籍和外籍考生凭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到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后,领取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外地返穗生和无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
(2)已报考过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首次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证书)到学籍学校或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手续。
每位考生均对应唯一的考生号,非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首次报考时的考生号报考。因未使用首次报考的考生号而导致报考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采集考生电子相片。
报名系统中无相片或相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凭考生号到指定的电子相片采集点(见附件2)采集电子相片。
3.考生登录报名平台并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平台网址:http://spks.gzzk.cn),首次登录时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个人密码,以便在报名确认和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
4.阅读考生守则和诚信承诺书。
进入报名网页后,系统自动要求考生阅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完毕后确认。
5.考生录入并保存报名信息。
考生根据报名网页提示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报名信息(含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等),并认真核对是否录入正确,确认无误后即可保存报考信息。
已在报名系统完成学籍验核并读取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或身份验核)的考生才可以保存报考信息。若报名系统提示不能保存报考信息,考生须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6.考生缴费及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点交纳报考费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的通知》(粤教考〔2009〕8号)的规定,考生报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每科次收费25元的标准执行。
报名点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发现有误的,考生应在报名表上手写更正、交报名工作人员在网上修改后重新签名确认。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与2013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同。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的密码由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初始化,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密码由报名点初始化。
2.考生号编号规则:考生号共12位数字,其中第1-2位为第一次报名年份的后两位数,第3-4位为地级市代码,第5-6位为区(县)代码,第7-8位为报名点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
3.已在报名系统完成学籍验核并读取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或身份验核)的考生才可以保存报考信息。若考生反映报名系统提示不能保存报考信息,报名点应做好相关指引,要求考生尽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完成相关审核手续。
4.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以及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在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报名点须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名确认。
5.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可尝试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不能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登记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各区县汇总后上报市招考办中考科。
6.《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经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由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报名点统一封存,半年后集中销毁。
五、报名工作要求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要做好报名点设置、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设备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选用和培训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要选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在职干部、教师作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其做好报名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各有关单位应把报名宣传发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本次考试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考手续。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和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凡报考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应从速办理,暂凭身份证办证回执办理报名手续。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外籍等考生,由学校收集相关身份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报名平台录入证件号码并提交审核申请,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验核相关身份证件后将原件退还学校,在报名平台上完成初审,并将证件复印件上交市招办完成网上复核。
需验核学籍的我市普通高中应届生(近期外地转入、复学等情况),由学校提供学籍办理证明材料(如转学表、休学复学证明等)的原件与复印件。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验核学籍后将材料原件退还学校,在报名平台上完成初审,并将学籍材料复印件上交市招考办完成网上复核。
各报名点和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须及时上报考生学籍验核与身份验核材料,以免影响考生报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和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确保我市201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3.有广州市普通高考编码中等职业学校一览表
4.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联系方式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
(穗招考办〔2013〕230号)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