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6月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普通高中,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7〕58号)的规定,我省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将于6月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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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
上午 |
8:30—10:00 |
化学、思想政治 |
10:40—12:10 |
生物、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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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30 |
物理、历史 |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要求,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26日,其中17日-21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22日-26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区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考生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工作。
三、报考对象
(一)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二年级学生、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应届毕业生和我市户籍的社会青年。
(二)我市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我市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学考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中学组织的学考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四)非广东省户籍,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年级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学考,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省参加2017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点安排。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学校报名。
2.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外地返穗生和我市户籍的社会青年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报名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密码。
(1)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及以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港澳台籍考生凭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考生凭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到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后,领取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报考时,外地返穗生和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我市户籍的社会青年须提供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已报考2017年高考的考生还须提交今年高考报名相关凭证。
(2)已报考过广东省学考的考生(以下简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及以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首次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证书)到学籍学校或学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每位考生均对应唯一的考生号,非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首次报考时的考生号报考。因未使用首次报考的考生号而导致报考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采集电子相片。
报名系统中无相片或相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凭考生号到指定的电子相片采集点(见附件1)采集电子相片。
3.采集指纹。
所有考生都必须在报名点进行指纹采集,否则无法完成报名确认。各报名点(中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配置好指纹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学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4.考生登录报名平台并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spks.gzzk.cn),首次登录时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个人密码,以便在报名确认和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
5.阅读考生守则和诚信承诺书。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系统自动要求考生阅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后确认。
6.考生录入并保存报名信息。
考生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即可保存报考信息。
在报名系统已完成学籍验核并读取了第二代及以上居民身份证信息(或完成身份验核)的考生才可以保存报考信息。如果报名系统提示不能保存报考信息,报名点应做好指引,要求考生尽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完成相关审核手续。
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大写拼音代替。
7.考生缴费及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点交纳报考费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的通知》(粤教考〔2009〕8号)的规定,考生报考学考,按每科次收费25元的标准执行。
报名点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发现有误的,考生应在报名表上手写更正并交报名工作人员在网上修改后重新签名确认。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的残疾考生,需要考试部门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4月30日前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区招考办审核,区招考办审核后应在5月12日前报我办汇总,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招考办要做好报名点的设置、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设备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等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要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在职干部、教师作为学考报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其做好报名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利用多种渠道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把报名宣传发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本次考试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考手续。
(三)严格把好报考资格审查关。
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学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凡报考本次学考的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及以上居民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应从速办理,报名时暂凭身份证办证回执办理报名手续。没有第二代及以上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外籍等考生,由学校收集相关通行证或护照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报名网上录入证件号码并提交申请;各区招考办验核相关身份证件的原件后将证件原件退还学校,在报名网上完成初审,并将证件复印件上交市招考办完成网上复核。
需验核学籍的我市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近期外地转入、复学等情况),由学校提供学籍办理证明材料(如:转学表、休学复学证明等)的原件与复印件,各区招考办验核学籍后将材料原件退还学校,在报名系统上完成审核,并将学籍材料复印件上交市招考办备案。
各报名点须及时上报考生学籍验核与身份验核材料,以免影响考生报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狠抓落实,确保我市2017年6月学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广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
2.广州市及各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3. 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文档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