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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考生参加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实操科目考试温馨提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3-06-21 18:10:41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位考生:

  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实操科目考试(不含会计、美术基础科目)定于6月25至26日、7月1至3日进行。市招考办温馨提示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考试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一)所有考生要提前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点。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工具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三)考生只需在评分表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题号等信息,不得填写成绩。

  (四)考生只准一次抽取试题或工位号、先后顺序号、考题号等信息,不得相互交换。

  (五)分先后应考的科目,考生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引导,按先后顺序号进入考场应考。同时应考的科目,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在抽签确定的考位上考试,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不得更换考位。

  (六)考生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机器设备、工量具等损坏损毁,考生应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如违反安全操作要求造成工伤事故者,由考生自负责任。

  (七)考生必须独立完成操作,不得旁观他人操作,违者以作弊论。

  (八)如属违反安全操作要求导致机器设备、工量具损坏,不能继续完成考试者,应结束考试,不得更换或续考。

  (九)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考试操作,清洁设备,工具归位,交考试成果,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任何公物。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出场,不得询问结果和分数。

  (十)提前完成考试或中止考试的考生,向考官交接完有关事项后应立即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与未考考生交谈有关考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十一) 所有考生参加考试均须服从考点健康管理指引和要求。考试当天已报告考点的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而且咳嗽等症状明显影响他人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或是安排在最后批次进行考试。发热考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转移至备用考场或是安排在最后批次进行考试。不同类型的特殊考生原则上应安排在不同的备用考场,同一备用考场内安排2个及以上考生时应尽量拉开间距。

  二、提前做好规划,注意赴考安全

  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和地址,提前熟悉赴考路线,结合考试期间天气预报信息,测算出赴考所需时间以及最佳赴考路线和交通工具。赴考时要适当提前出发,预留足够的时间,注意安全,防止因交通堵塞、天气等原因耽误考试。离考点较远、考试当天单独赴考有困难的考生,建议提前向家长和所在学校寻求帮助。

  三、严守考试规定,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要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并配合开展违禁物品检查。做到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做好实验操作过程中的自身安全防护。不参与替考舞弊,不携带规定文具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确保不带手机等具有信息存储、通信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在即,希望全体考生在临考和考试期间保持作息规律,调整心态,以积极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努力考出水平、考出实力。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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