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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21-08-30 09:59:00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1〕104号)、《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精神,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简称“NTCE”)定于10月30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将于9月2日-5日进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0830:广州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jpg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1。

  三、报名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州户籍,或持有效期内广州市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州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广东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和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为避免因照片质量不高被审核为不通过,提高报名照片审核及考试时进入考点、考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通过效率,可以使用“证照家”小程序拍摄照片(免费)。考生也可选择其他APP拍照小程序或手机自带拍照程序、线下照相馆拍照等方式。照片质量要求及“证照家”小程序照片拍摄指引见附件2。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八步:审核。考生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通过。考生须在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内,及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若审核未通过,考生须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务必重新报考课程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超过审核提交期限仍未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报考提交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笔试考试费标准:70元/人•科次)。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考生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

  (五)凭人事(劳动)关系报考者,报名时应持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等证明材料不可作为报考依据)。报名时在“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六)考生报名时必须规范填写学校名称,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

  (七)全日制在读本科插班生,报名时入校年份填写插班年份,学制选择“两年”,当前年级选择“四年级及以上”。在读成人专科或本科(含自考和成人高考)人员不属于全日制在校生,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以已取得毕业证所对应的学历(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要求)作为报考依据,且须满足户籍或居住证条件。境外学历人员在“学校代码”栏目填写“00000”。

  (八)广东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九)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

  (十)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十一)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十二)替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属考试作弊行为。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报名及考试相关规定,珍惜个人信誉,诚信报考。

  六、考位情况

  本次考试广州市11个区均开考,考虑到考生来源构成和考点分布情况,结合各考区实际承载能力,前期对各区考位进行了统计,全市总体规模根据报考情况动态调整。为尽量减少考试期间人员跨区域交叉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建议考生优先报考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考区。

  各考区对报名系统推送的考生报名信息依次审核,审核通过人数达到该考区最大考位数后,考区将不再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系统自动提示审核结果为“本考区考位已满,审核不通过”。考生可重新选择其他有剩余考位的考区进行报名。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结合各区考位情况综合考虑,合理选择考区。各区考位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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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3)等教育部、广东省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相关规定考生需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与防护。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册健康码,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表见附件4,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监测表,考试当天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多次进入考点须每次重新提交监测表。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须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和登记,体温低于37.3度,具备疫情防控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前和考试期间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招考网及“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了解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附件:1.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2.报名照片要求.docx

     3.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docx

     4.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docx

     5.广州市笔试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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