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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时间:2017-11-10 10:13:23 信息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8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月6日-7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7〕32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7〕37号)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18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21日。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9日-22日。

(三)互联网报考时间:2017年11月20日-30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点(见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指纹数据采集和现场摄像(为了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拍照,确认后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3.核对信息:考生完成身份信息验证、指纹数据采集和电子摄像,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出来的考生正式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交给报名点。

(二)考生报考。

自2018年1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开始,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tegd.edu.cn/selfec/)报考各专业课程,并且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确认报考课程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四、其他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点现场正式报名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附件:1. 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点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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