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2013年7月自学考试
课程合格证书发放时间的通知
各自考考生:
按照《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使我市部分参加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考生及时领取课程合格证书进行教师资格审核报名,特对证书发放时间做出调整。
在我市参加2013年7月自考的考生(含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广州招考网、5184网站报考)领取合格证书时间调整为9月25日,领取地点请查看:http://www.gzzk.cn/zxks/kszx/zcwj/200407/t20040716_13179.html。其他自考助学辅导机构报考的考生请联系辅导机构领取。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